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 退费的通知
2015-09-24来源:通辽市人事考试网

各位考生:

参加2015年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 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免交报考费;201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报考费。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到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给予返还。未参加考试的考生不退还任何费用。退费时间为2015年9月21日至10月10日(节假日除外)。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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