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2016年报考点公告
2015-09-24来源:北京理工大学

选择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如因没有按照公告要求报名出现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1、报考以下招生单位、且符合在京参加考试政策的考生可选择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1107):

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82801)、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83107)、国家海洋环境预报研究中心(85304)、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87102),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87103)、北京市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87110)、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87111)、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87112)、北京市创伤骨科研究所(87113)、首都儿科研究所(87120)、装甲兵工程学院(90034)。

2、下列考生必须选择本报考点报名:

报考北京理工大学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0工程管理、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所有考生;

报考北京理工大学设计与艺术学院的1304L1美术学、130500设计学、1305J1数字表演、085237工业设计工程、135108艺术设计的考生;

3、网上报名时须按照《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报名的相关规定选择报名点,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须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4、报考点选择其他要求: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报考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专业的考生,请选择北京建筑大学(1116)报名点。

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考生,必须选择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1188)作为报考点。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法律硕士联考(法学、非法学)”考试方式的考生只能就近选择下列报考点:1153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1154 北京联合大学、1166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报考其他在京招生单位的考生,请直接选择招生单位或招生单位指定的报考点。

5、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须在11月9日-12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报考强军计划、单独考试考生还须携带学位证),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具体地点于11月初在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d.bit.edu.cn)公布。北京理工大学考点现场确认时往届生须提供在京户籍证明,户籍非京籍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及档案均在京的证明,应届生须提供京籍高校学生证。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6、学历(学籍)校验

考生学历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报名系统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务必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7、根据北京地区考点要求,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截止之前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不接受现场补交费。只有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全部完成后,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才有效。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9、考生须在初试前一天下午持准考证来北京理工大学查看考场安排。

10、依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9]1603号文件规定,对报考考生收取报名费:138元/人。

11、9月24日至27日,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高校将组织部分考生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支付的报考费有效。预报名成功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有效,且在网上报名正式开通时段内,可随时修改报名信息,但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不可再进行更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上述信息如选错,可在正式报名期间重新注册,提交信息并重新进下网上支付。

12、网上报名日期为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13、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1107,北京理工大学代码:10007,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12286。

14、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5、本公告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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