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外国语大学德语系接收推免生实施细则
2015-09-24来源:天津外国语大学网

天津外国语大学德语系推免生接收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我校《天津外国语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细则(第四版)》及我校《2016年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执行。

(一)申请和接收程序

1.推免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tm)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填报我系有关专业以及研究方向的志愿。我系招生专业请参见我校研究生院(http://grad.tjfsu.edu.cn/)招生专业目录,招收推免生人数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50%。

2.审核报考者的材料后,我系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面试比例确定面试名单,给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发出面试通知。

3.申请者在收到我系面试通知后,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至我校参加专业复试,逾期未确认或者未来我校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4.前来我系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一份书面申请报告,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及学习经历、申请理由等,并附上能证明本人综合能力的材料比如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类似的材料。

5.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突出对专业兴趣和素养、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查。

(二)复试形式及内容

复试形式采取面试的方法,针对考生申请的专业方向,对考生的专业和语言基础进行重点考核。考核关于德语文学,概况,国情和文化等方面的问题;对报考翻译专业的考生,要进行现场翻译考核。

(三)面试安排

时间:2015年10月14日10点

地点:逸夫楼M806

(四)其他规定

1.报考者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系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我系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准时到场、严肃认真、衣冠整洁

(五)各院(所)联系电话:022-23281330联系人:孙爱玲

邮箱:sunailing@tjfsu.edu.cn

天津外国语大学德语系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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