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6年推免生接收方案
2015-09-23来源:华东师范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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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和学校推免生接受工作的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制定我院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研究生面试录取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院长任组长,负责指导全院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对全院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过程监控,对接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接收有关面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各二级学科点招生分别成立面试小组,负责实施本专业推免生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三、面试名单确定

(一)推免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tm)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填报我院有关专业志愿。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16推免生工作的规定,推免生可以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报名(待录取名单确定后必须登录中国研招网正式报名)。我院招生专业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yjszs.ecnu.edu.cn)招生专业目录,我院各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一般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的60%。

(二)各专业负责人负责审核预报名系统报考者的材料并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一定面试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在系统中给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发出面试通知。我院2016年推免生面试比例为1:2.5。

(三)申请者在收到学院面试通知后,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参加面试,并在规定的时间至学院参加专业复试;逾期未确认或者未来学院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前来学院参加复试的考生应该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申请理由等,并附上能证明本人综合能力的材料比如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类似的材料。

四、面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面试分专业进行,由各专业分别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发放面试通知时告知申请人)。面试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科研潜力评价以及外语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面试总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面试合格,低于60分为面试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底排序依次录取。并由我院招生工作人员在系统中发出录取征询通知,考生收到后2个小时之内予以确认,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的,作放弃录取资格处理,并依次录取排序在后面的考生予以补上。

面试结束后,学院对拟录取的名单进行张榜公示。

六、面试时间与地点

首轮复试时间为9月30日前,由各专业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请申请的学生保持通讯、邮箱畅通。

七、学习年限与学费、奖助学金

研究生学习年限与学费标准参见以下链接:

http://www.yjsy.ecnu.edu.cn/newsdetail.asp?id=3352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跟公开招考的研究生(硕士和博士)一样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有资格申请校内各种社会奖助学金。

八、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我院按规定对面试办法、招生人数、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方式:021-62238751

九补充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推免生工作规定执行。

公共管理学院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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