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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陕西中医药大学前身是1952年创建于西安的西北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升格为陕西中医学院,1961年迁至古都咸阳,是陕西惟一一所培养高级中医药人才的普通高等院校,是1978年中共中央56号文件确定的全国8所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之一。同年,开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首批有条件接收国外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高等院校,2015年更名为陕西中医药大学。学校占地面积796675.3m2,分南(新)校区、北两个校区,设有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下设中医系、中西医临床医学系)、第二临床医学院(下设临床医学系)、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人文管理学院、外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部、社会科学部等13个教学单位;拥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15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另有陕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和陕西医史博物馆。南(新)校区位于陕西省西咸新区世纪大道,沣河之滨,交通便利,环境幽雅,是广大学子读书治学、从事医药研究的理想场所。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501人(含两所直属附属医院),有专任教师739人,并聘任外籍教师3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426人。拥有张学文、郭诚杰2位国医大师,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中国针灸传承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授17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9人,陕西省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24人,名(老)中医32人,突出贡献专家2人,先进工作者和师德先进个人及优秀教师各1人,教学名师4人,师德标兵5人,“三五”人才3人,获白求恩精神奖1人,巾帼建功标兵1人,青年科技新星3人,优秀教学团队4个,咸阳市突出贡献专家5人,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41人,劳模2人,获特别贡献人才奖1人,特别贡献人才提名奖1人,杰出贡献人才奖1人,杰出贡献人才提名奖1人,“十大杰出青年”1人。学校从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临床医学四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中医、中药学、公共卫生、应用心理、护理五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分别在中医基础理论、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医五官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推拿学、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医史文献、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药学、内科学、神经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麻醉学、全科医学、公共卫生、应用心理和护理等26个专业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目前学校拥有硕士研究生导师320余名,兼职博士生导师15名、博士后导师2名,分别在中国中医科学院及北京、广州、成都、上海、南京、浙江等中医药大学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
学校现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7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厅局级重点学科10个,校级重点学科11个;有国家卫生部临床重点专科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0个,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3个;各级科研平台29个,其中国家级科研基地2个,国家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3个、二级实验室13个,省级科研基地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4个,省级重点研究室2个,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陕西中药资源产业化协同创新中心1个,为科学研究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平台;近五年学校来共承担国家“973”、“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633项,并承担横向科研项目100余项,年均科研经费超过3000万元,为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博士、硕士研究生提供了保障。
学校的两所直属附属医院均为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定的三级甲等医院,其中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是国家“七五”期间确定的全国7所重点建设的中医医院之一,中医特色突出,拥有“全国示范中医医院”和“陕西省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第二附属医院为西北地区首家“中西医结合三级甲等医院”,妇产科、心血管内外科、眼科等专科在省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大的影响力。同时,学校还在西安、咸阳、宝鸡等地设有十五所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非直属附属医院。
陕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是集生产、经营、科研和教学为一体的现代化制药企业,拥有技术先进的注射剂、口服液、丸剂、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六大剂型生产线。近年来各项经济指标一直在陕西省高校产业中名列前茅。
校内的陕西医史博物馆是我国建国后成立的第一个医史博物馆。馆藏文物 3000多件,系统地展示了中医药发展的历史,在海内外具有重要的影响。
学校图书馆是一个重点收藏中医药文献的专业图书馆,目前已形成具有中医药特色的藏书体系。建有电子图书阅览室和校园文献网络化管理及服务系统;现藏书100余万册,各种中外文期刊3000余种,古籍4万余册,1000余种,其中珍善本300种,如明嘉靖仿宋刊本《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二十四卷》、《永乐大典》、《四库全书》等,为教学、科研提供了丰富的文献资料。
为了交流教学、科研、医疗经验和信息,学校主办有《陕西中医药大学学报》、《现代中医药》、《中医药教学研究》、《中医药动向》等杂志和刊物。学校非常重视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日本、德国、韩国、马来西亚、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学术交流关系。
二、招生计划
我校 2016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404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陕西中医药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特别提示:符合以上要求且报考第一临床医学院和针灸推拿学院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为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四、培养类型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我校部分学科分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招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分列。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培养方案各有侧重,培养目标有明显差异。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科学研究或教学能力的教学科研人才为主,毕业时授予学术型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主,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五、报名手续
1、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上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牢记用户名、密码、报名号),选择好报名点(即考点)。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招生单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应届生须加带本人学生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和报名号于2015年11月份(具体时间密切关注我校研招网站及QQ群)到本人网上选择的报名点现场照相,确认信息。
3、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所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六、初试、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
1、初试
初试科目为 3门:政治理论、英语一、专业基础综合(中医综合或西医综合或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或中药综合或药学综合1或药学综合2或护理综合或卫生综合或心理学专业综合)。
初试各科考试中,中医综合和西医综合由国家教育部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命题,其它专业基础综合由我校自行命题。具体涵盖考试课程如下: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学
中药综合:中药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药学综合1:药理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药学综合2:药理学、生理学、医学微生物学
护理综合:护理学导论、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卫生综合: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心理学专业综合: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心理统计学、临床心理学、心理学研究方法
2、复试
初试达到国家确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由各学科按差额组织复试,复试中的专业课笔试按报考专业方向统一命题。具体安排祥见当年的复试通知。
3、同等学力加试
凡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按照规定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中医类考生的加试科目为《中医基础理论》和《中医内科学》;西医类考生的加试科目为《生理学》和《内科学》;药学类考生的加试科目为《中药学》和《药理学》;护理类考生加试科目为《健康评估》和《急救护理学》;心理类考生加试《社会心理学》和《心理测量学》。加试方式为笔试。
七、备注
1、目录内各专业均招收定向就业研究生。凡报考者,请在报考备注栏目内注明。
2、带*者为我校研究生培养基地的兼职指导教师。
3、一个方向多个导师的,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内注清所报考的导师姓名。
4、报考中药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专业基础综合选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报考中药学学术型的考生(中药化学、中药制剂、中药鉴定、中药炮制方向选611中药综合或612药学综合1;临床中药学、中药药理学方向选611中药综合或612药学综合1或613药学综合2)。
5、若初试成绩合格,待接到复试通知后,往届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和历年学习成绩单等原件参加复试。
6、如果2016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7、如有疑难问题,请电话或来信联系。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及传真:029-38185073电子邮箱:sxzyxyyzb@163.com 招生咨询QQ群:171327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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