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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1.201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招生计划参见《石家庄铁道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目录》),《招生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人数是参照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制定的,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各专业招生计划中含拟招收推免生人数,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我校将在接收推免完成后(10月25日),再次发布分专业招生计划。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收人数以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复试时进行体检)。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即2014年8月31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各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详见《招生目录》备注栏,如获复试资格,需以笔试形式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符合我校各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详见《招生目录》备注栏,如获复试资格,需以笔试形式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的人员。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报考专业应与之前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1-3条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即2013年8月31日前大学本科毕业);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即2011年8月31日前高职高专毕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即2014年8月31日前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7.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1-5条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
1.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2015年9月28日至10月25日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具体办法可参见《石家庄铁道大学2016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提供下载)。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预报名: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名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根据往年经验,网报最后一日是修改和报名的高峰期,考生应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几日完成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3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5.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6.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7.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我校报考条件不符的、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的,不能参加考试。
8.我校只招收外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外国语种考生报名。
四、资格审查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本科生需携带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同等学力考生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携带招生目录里各专业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详见《招生目录》备注栏)。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初试
1.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风景园林规划设计》(4小时)考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初试科目参见我校《招生目录》。
六、复试录取
1.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2.考生复试时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参加复试;复试时我校将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衡量考生综合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如获复试资格,需以笔试形式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工商管理硕士MBA不加试)。
七、学费及奖助贷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按照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文件(冀价行费[2014]1号)规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年7000元,工商管理硕士28000元。
我校制定了完善的奖助贷政策,为研究生提供在学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研究生在学期间均有机会获得较大额度的资助。奖助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国家奖学金20000元;学业奖学金一等8000元(覆盖率20%),二等6000元(覆盖率30%),三等4000元(覆盖率40%),总覆盖率高达90%;科研业务费每生3000元;助教、助管津贴每月300元~500元;助研津贴不低于每月200元;同时,还设有优秀论文奖励、科技竞赛奖励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多渠道、立体化的奖助贷政策。
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均可获得新生奖学金,依据初试成绩和本科就读院校情况,分别给予一等8000元,二等6000元,三等4000元的奖励,覆盖所有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志愿报考不能录取到所报专业的,经考生同意,调剂到校内相近专业被录取的考生,按一志愿同等对待,享受新生奖学金。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享受8000元的一等新生奖学金。
具体的奖助贷政策,请参见《石家庄铁道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办法》(研究生学院网站提供下载)。
八、特别提示
(一)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招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无法调取考生档案、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个人信息
1.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认真选择并仔细核对报考院系、专业、考试科目及对应的代码、毕业时间、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以及出生日期是否准确(出生日期应与身份证号码一致)。因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必须详细填写接收录取通知书的准确、详细、固定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家庭成员、工作经历等,确保在审核报名资格、发布复试通知、邮寄录取通知书时能及时联系,如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延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其他
1.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16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除招生说明中对考生的报考条件外,各专业对考生如有特殊要求,已在招生目录的备注栏中注明,请考生认真阅读。
4.考生报名时,填写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论招生工作进行到哪一环节,都将取消该考生资格。
5.我校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制,考生报名时只需填写一个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入学后进行师生互选。
6.如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网上公布。
7.我校没有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请考生审慎鉴别,以免上当受骗。
九、参考资料
我校研招办不提供备考书籍,请考生自行购买。
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请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
十、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石家庄铁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050043
E-mail:yanzhaoban@stdu.edu.cn
咨询电话:0311-87935136;传真:0311-87936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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