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保定市涞水县招聘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教师公告
2015-09-21来源:涞水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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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我县教师师资素质和水平,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法及原则

采取统一招聘的方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名额

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教师80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等级证书,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非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015年9月21日至9月27日,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涞水政府网、涞水县电视台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报名时间、地点和招聘信息。

2、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为9月28日至9月30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彩色2寸免冠照片5张。报名地点在涞水县教育局人事股(2层西侧215房间)。

3、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由县公开招聘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10月10日前,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到涞水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笔试

10月15日上午9:00-11:00由县公开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新课程标准等基本知识以及音乐、舞蹈、美术等专业知识。试卷由专家组拟定或国家、省级公开招聘人员笔试题库调用。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按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未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全部进入面试。

5、面试

面试时间为10月20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音乐、舞蹈、美术等专业技能测试,其中:音乐舞蹈专业技能测试60分、美术专业技能测试40分。具体内容及方法如下:第一、音舞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弹唱和舞蹈,考试时间10分钟。内容:①自备一首歌曲(20分);②自备一个舞蹈表演(20分);③现场抽签确定一首共同弹奏的儿童歌曲(20分)。第二、美术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根据主题画一幅简笔画,考试时间10分钟。考试工作结束后,及时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6、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的、学历高的、取得学历时间早的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员。

考核时间为10月21--22日,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和原学校的组织鉴定,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7、体检

体检时间为10月23日,通过考核人员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8、公示

公式时间为10月24日至10月30日,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涞水县政府网和教育局公示,公示期为1周。在体检、考核、及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弃权的或经举报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出现并列时按优先进入考核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9、公开调配

经公示无异议后,县教育局组织调配会。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公开选岗,出现并列时按优先进入考核的顺序选岗。在统筹调配后,对不按时限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10、聘期及待遇

新聘教师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首签聘期为3年,聘任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原则上在所聘学校工作不少于1个聘期。所聘教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的教师全部纳入县财政编制,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纳编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本次招聘工作,县政府成立涞水县公开招聘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

六、招聘纪律

1、教师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等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2、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做出取消考试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决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涞水县纪委电话:0312-4522038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312-4524897

涞水县教育局举报电话:0312-4524726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涞水县教育局

2015年9月21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

温馨提示:

《报名登记表》来源于涞水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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