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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导师及2015级研究生:
为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研究生教育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导师和研究生的积极性,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特点和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5级硕士生导师与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及培养计划制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师生双向选择基本原则
1.根据导师研究方向和现有科研情况,采取双方自愿与组织协调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师生双向选择。
2.导师拟指导研究生的研究课题必须与我校2015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信息中的领域与研究方向相符。
3.师生双向选择结果确定后,在学习期间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允许变更。
二、导师指导研究生名额分配
1.每位导师原则上指导2015级研究生的人数不得超过2名。
2.根据主干学科门类培养需求,对于科研经费充足,具有较高指导水平的导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研培养领域批准后,可以指导3名2015级研究生。
3.导师指导的国际研究生不算在2015级研究生指导名额限制之内。
三、导师申报指导研究生的条件
1.已被本校确认为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
2.研究生指导教师应有在研项目或一定的可支配科研经费,并有较为稳定的研究方向。
3.正高职称年龄不超过59周岁,副高职称年龄不超过57周岁。
四、师生双向选择具体步骤
1.各领域公布本年度导师名单及招生人数。导师应及时更新网上相关信息,便于研究生了解导师的基本情况。
2.导师基本情况公布后,由专业领域所在学院组织召开师生见面会。
3.研究生可根据导师的科研课题、科研经费、研究方向及学术水平等情况进行选择。填写《厦门理工学院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表》(附件1)经所选导师签字同意后交至专业领域批准并存档。
4. “双选”时,研究生的录取专业必须与导师的培养专业相同或相近。导师与学生的选择意向一致时即确定了师生关系。
5.对未落实导师的研究生,由专业领域所在学院在征求师生双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调剂。
6.师生“双选”完成后,各领域研究生秘书应于2015年9月30日前将师生“双选”结果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并导出《导师学生关系表》(附件2)盖章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五、培养计划的制定
师生关系确立后,导师因尽快帮助学生制定培养计划,具体步骤如下:
1.各领域研究生秘书应于2015年9月24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为2015级研究生指定培养方案,并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维护工作,具体操作流程参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书》(附件3)。
2.学生根据《2015级研究生培养方案》(附件4.1,4.2)与导师确认自己的培养计划选课内容,于2015年10月10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完成本人培养计划的课程选定并提交导师审核,研究导师应于2015年10月15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确认并通过学生的培养计划,具体操作流程参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书》(附件3)。
3.培养计划课程确定后,研究生导师应尽快为研究生确定研究方向、指定实习企业和企业导师,学生应于本学期末(2015年12月31日)前填写完成纸制版《厦门理工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表》(附件5),“培养计划表”中应有完整的“企业实践计划”和“论文工作计划”,经校内和企业导师签字确认后提交给各领域研究生秘书。
4.各领域应组织人员认真审核每位学生的“培养计划表”,给出相应意见,并签字盖章,于本学期结束前(2016年1月24日)将2015级《厦门理工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表》交研究生处备案。
5.培养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因实习企业变动或导师更换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变更的,学生应填写《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更改培养计划申请表》(附件6),报培养领域同意后方可变更。
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处
2015/9/17
附:1、2015年厦门理工学院电气工程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2、厦门理工学院车辆工程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5年修订稿
3.相关附件
温馨提示:
《附件》来源于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5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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