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医学院2016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
2015-09-21来源:徐州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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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学院坐落在素有“五省通衢”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徐州市。学校创办于1958年,以本科办学开局。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苏北地区乃至整个淮海经济区医学教育、医疗服务和医学科研的中心,是该地区办学历史悠久、办学特色最为鲜明的一所高等医学院校。学校占地1200余亩,有20个院系(部),24个本科专业,分属医学、工学、理学、管理学四个门类。学校现有14所附属医院、5所临床学院。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点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1个;新增省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6个, “十二五”高校重点专业(类)4个,江苏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3项,江苏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1个,省优势学科1个,省一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科研平台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点1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1个,省级优秀学科梯队1个,国家级和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和“双创团队”8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9个。

学校1985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14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现有临床医学、生物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生物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和临床医学、药学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2015年面向全国录取硕士研究生555人,博士研究生8人,目前在校研究生1500余人。近年来研究生就业率近100%。教职工有5000余人(含直属附院),博士生和硕士生导师近700人,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2人,江苏特聘教授6人,江苏特聘医学专家6人。

一、报考条件

1.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2.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本科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4. 我校临床医学各专业(除临床检验诊断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医学信息学、临床护理学以外)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专业的考生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卫生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临床护理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护理学的考生报考。

5.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应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具体规定。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接受专业和人数详见我校2016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报名

今年教育部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开通了“推免服务系统”,所有考生均需登陆此系统进行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操作。

1. 取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以及我校的具体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名时学历(学籍)审查的要求:

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反馈校验结果。考生网报成功后,要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信息时,将认证报告交招生单位核验。

四、复试

凡符合我校招生复试条件的考生,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不再邮寄纸质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接收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来我校复试。

1. 复试时间:2015年10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复试准备材料:

(1)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

(2)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

(3)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4)国家英语六级(或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原件;

(5)其他有关材料(如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1份。

3. 复试内容:包括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和现实表现、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实验或临床操作)、英语听力及口语、语言表达能力和行为举止以及心理测试等,复试总分为100分。

五、录取

1. 我校的复试成绩即为录取成绩。

2. 凡通过我校复试的考生,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接收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 未能通过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我校其他专业,具体事宜届时请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4. 考生只能接收一个待录取通知,且接收后不能随意取消。

六、注意事项

1.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在我校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人自负。全部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3. 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写明报考专业代码和名称,并写明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以便及时联系。考生所选研究方向仅供参考,在复试时最终确定导师及研究方向。

4. 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如在2016年7月底前不能按期获得学士学位或必修课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5. 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学校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参照我校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并在其他奖学金、助学金评定时给予优先考虑;同时在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及录取时予以优先考虑。

6. 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除临床各专业)学费将予以全免,接收的临床各专业推免生学费将减免一半。

7. 被我校接收的基础医学、生物学等基础学科的推荐免试生,除享受正常奖助学金待遇外,可进一步享受学校每月发放的特殊生活津贴,标准不低于国家助学金标准;同时在留校就业时将予以优先安排,在去其他单位就业时予以特别推荐。

七、联系方式

地址:徐州市铜山路209号 徐州医学院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21000

电话/传真:(0516)85748499 83262307 联系人:缪顾根 夏维

附件:2016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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