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灵璧县2015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15-09-18来源:灵璧县教育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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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5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在灵璧县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学校在灵璧县的中国公民(在我县工作非灵璧户籍的需提供用工合同或单位证明);其他条件见中国教师资格网。

三、网报时间

2015年我县教师资格申请秋季网报时间为10月9日至13日。

四、现场确认时间

申请人员在2015年10月15日至16日内前往灵璧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现场确认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五、受理范围、认定条件、认定流程(登陆以下网站)

2015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适用于非国考人员)http://yzy.hftc.edu.cn/jszg/activity/view.asp?id=40&typeid=1)。

2015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适用于国考人员)http://yzy.hftc.edu.cn/jszg/activity/view.asp?id=39&typeid=1、

六、注意事项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或“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1)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版;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电子邮箱、密码及系统生成的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申请人须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如确需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的,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到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现场办理;

(6)请申请人自行打印“现场确认注意事项”、“教师资格申请表(用A3纸正反面打印后由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交相关部门盖章;

(7)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现场确认时所需提供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3纸正反面打印并装订,贴好照片);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者,应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应提交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单;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9)除上交材料所需照片外,另带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的一寸彩照两张。

七、体检

灵璧教育网另行通知

八、教学能力测试

测试时间、地点、人员及具体安排灵璧教育网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57-6022981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9月17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安徽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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