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09-18来源:华东师范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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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领域)和招生计划

我校招生计划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包括学术型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两种类型。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是根据2015年招生计划以及招生院系2016年需求拟定的,供考生参考。2016年最终的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生源状况,综合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并在复试前公布。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部分只招生免费师范生的教育硕士领域外,我校各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各专业推免生接收人数视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而定,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一般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专业目上公布的招生计划的70%。

我校一般实行在招生单位内按专业(领域)统一招生。我校历史学系中国史、世界史、美术学系美术学、美术、艺术研究所美术等专业(领域)按研究方向招生,我校数学系按学科统一招生,即按学科(不按专业)确定复试和录取名单的排序。我校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2016年仅招收推荐免试生,招生学科专业为我校哲学系、中国语言文学系、古籍研究所、历史学系、外语学院、政治学系、社会发展学院的所有专业。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我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特别注意: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还必须将上述证明做成JPG文件上传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具体上传方法届时会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即2014年9月1日以前毕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报考专业应该与毕业专业属于同一学科(一级学科),即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②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的其他语种,但是该语种应该跟报考专业招生考试外语语种相同);

③毕业后有在普通高校本科阶段、成人高考专升本阶段、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8门本科的专业必修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需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

注意: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代码3111)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必须满足上述(3)中的①②③条件。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条件外,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我校不招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必须符合上述(一)中1-3各项要求外,还必须满足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3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1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已获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4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者。

3、报考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须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

(三)免费师范生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如下:

1、已经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的免费师范生并且按照《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就业。

2、经工作单位考核合格并且同意报考在职攻读。

(四)其他说明

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学本科1至3年级学生)一律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四、报名

(一)推荐免试考生报名

1、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的推免生),须在9月28日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名,经我校审核通过参加复试后,按照我校招生院系要求参加复试,经复试合格的予以录取。凡是已被我校接收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我校推免生接收详细办法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yjszs.ecnu.edu.cn)相关通知。

2、符合报考条件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也须跟推免生报名一样在10月1日至10月10日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免费师范生申请攻读原毕业院系教育硕士不需要复试,但是跨院系跨专业领域报考者必须来我校参加招生和培养院系组织的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录取,如果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但是仍可免试攻读与毕业专业相关的专业领域教育硕士,需要自己上网重新填报志愿并跟招生老师联系录取事宜。

(二)全国统考考生报名

统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名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在报名期间,考生可以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报名时应按照如下原则选择报考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

(2)非应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3)以下几类考生必须选择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3111)并来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现场确认及参加考试,不受理函报、代报。

①报考我校传播学院广播电视专业书法视觉艺术与国际方向、美术学系美术专业、音乐学系的音乐与舞蹈学和音乐专业、设计学院的设计学和艺术设计专业、艺术研究所的美术专业的中国画和书法方向的考生。

②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

③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同等学力考生(必须符合报考条件)。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即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前应按照我校招生简章的有关内容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引发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报考条件(资格)的全面审查一般在复试时进行。网上报名前应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学校代码和名称、院系所代码和名称、专业代码和名称、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等信息,均应事先确定,如因考生在网上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失误或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2)凡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随后(可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中上传认证报告待我校核验。

(5)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网上报名前,必须先与考生原籍省级教育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签署专门的报考登记表,签署时查问如何领取网上报名用的"专项计划校验码",并查问网上报名时如何选择报考点(即现场确认点),之后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对此专项计划报名、复试和录取办法我校会另外专门发布通知。

(6)同等学力考生在报名后现场确认前,应该先将报名条件所要求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外语水平考试等级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寄送到我校研招办,并在现场确认时带上述材料原件到我校研招办审验。

3、现场确认:

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网上报名编号,于规定时间(一般是2015年11月7日-11月12日,具体请查阅报考点通知)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缴纳报考费、拍照、确认网报信息。

只有同时完成缴纳报名费和完成照片采集的考生才能算确认完成,只有完成现场确认的记录才能上报教育部。

凡是报考了我校多个专业的的考生(即同时注册了两个及以上账户并报名的),现场确认时只能确认一条记录。同时确认报考我校和其他高校的考生,必须在我校和其他高校之间做出选择,否则不予上报准考信息。

请现场确认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凡是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的考生按如下办法进行确认:

报名费一律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通知请于11月3日左右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网址:http://www.yjszs.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考点照片采集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候通知,10月底和11月初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栏目公告。

(2)凡是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在现场确认前务必关注该考点的确认公告。

(3)所有报考我校并参加了现场确认的考生应该在11月17日左右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查看有关资格审核初审结果:

对学籍学历审核有问题的考生必须做出解释;对学历校验有问题的考生必须上传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的扫描件。上传办法将于11月17日左右发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

(4)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还必须将上述证明做成PDF文件上传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具体上传方法届时会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通知)。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学术型硕士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心理学、药学等学科三个单元外(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满分为500分。

专业学位硕士入学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应用心理、体育硕士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入学考试总分满分为500分。但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考试科目为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初试总分满分为300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个别实践课时间可能略有延长。

各科目初试范围、我校自命题往年试卷复印方式可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栏目(http://www.yjszs.ecnu.edu.cn)查看。

2.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考生须登录网报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15年12月14日-28日。

3.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27日(详见准考证)。

4.初试地点:现场确认考点指定考场,请报考考生及时查看考点公告并在考前到到考场查看,并按考点要求配合考点的考试组织工作。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一志愿复试录取比例一般为1.2:1-1.5:1(具体比例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而定,上限一般不超过1.5:1),对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调剂复试,调剂全部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复试比例将高于一志愿复试比例,但上限不超过3:1。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除外)、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是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3种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各院系复试录取办法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复试时间一般为2016年3月底4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分省市计划为准,复试名单按照如下原则确定: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省计划数的,该省市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如果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省计划数的,按照以下优先顺序1:1确定复试名单:达到国家A线的考生优先,理工科优先,学科均衡优先(即复试名单尽可能平均分配在不同的学科门类或者一级学科中)、少数民族语言类考生优先、少数民考生优先、应用型专业优先,成绩优先。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复试名单按照如下原则确定:如果全校上线人数不超过我校该专项计划数,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如果上线人数多于计划数,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达到国家A线的考生优先,学科均衡优先(复试名单尽可能平均分配在不同的学科门类或者一级学科中)、理工科优先、应用型专业优先,成绩优先。目前尚未看到国家有关本专项计划相关规定,如果本规则与国家规定相悖,以国家规定为准。

六、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情况、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定向就业考生在正式录取之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七、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历学位与毕业就业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的研究生按规定执行。

九、其他说明

(一)学习年限与学费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2-3年,具体参见《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我校2016年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学习年限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查询栏(http://www.yjsy.ecnu.edu.cn/newsdetail.asp?id=3352)。

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同时,我校将进一步加大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在校学习生活待遇,使研究生们能够安心完成学业。除了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外,还将享受学校学业奖学金以及有机会获得各种社会奖学金和社会助学金。

(二)应届生(含成人高等教育应届生)被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供查验。如果届时没有取得毕业证书将被录取资格,不允许报到

(三)专业学位专业和学术型学位专业的区别在于专业学位的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

(四)凡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者为自设专业,第五位为“J”者为自主设置的交叉学科专业。

(五)我校招收“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港澳台和外籍研究生招生简章另行制定。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招生报名办法见另外专门通知。

(七)本简章公布后,若有其他政策方面或操作程序的变动或补充,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八)为更方便考生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动态,我们除了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信息外,还将在微博和微信上发布消息。建议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微博(http://weibo.com/ecnuyjsy)和微信,以便能及时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过程中的动态。

十、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华东师范大学代码:10269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www.yjszs.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邮政编码200241)

电话:(021)54344721

传真:(021)54344721

Email:yjszs@admin.ecnu.edu.cn

微博:http://weibo.com/ecnuyjsy

微信:华东师大研招(ECNU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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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6年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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