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5-09-17来源:中国药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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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5〕5号)文件精神,开展我校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范围:

在我校教育教学岗位工作人员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不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岗位,但承担部分教育教学工作者,累计教育教学工作量达到144标准学时也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时间安排

1.9月21日至9月25日,申请人在工作日的8:30—20:00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请。在指定时间段以外申请不予受理。认定申请流程见附件。

2.9月21日-9月30日,申报人员体检(定点医院:中大医院,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10月12日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

4.10月20-23日上午12点前,网报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携带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和所要求的相关材料,至江宁校区行政楼人事处727室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材料整理要求

1.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由申请人员所在部门进行审查验证,凡检查没有问题的,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职能部门的印章,原件退回申请人;

2.复印件规格:全部使用A4复印纸单面复印;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必须用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表上不贴照片

4. 小二寸纸质照片1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

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尺寸为33MM(宽)×48MM(高),采用高分辨率冲印。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注意:《鉴定表》要严格按照表中的说明要求填写,其中“鉴定单位(全称)”一栏,在学校直属系(部)工作的以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名义填写,在二级学院工作的可以二级学院党组织名义填写,其他栏目按表格要求填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杜娟,电话:86185091。

五、附件:

人事处

2015年9月15日

附件:2015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温馨提示:

《附件:2015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通知.doc》来源于中国药科大学网,最近更新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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