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综合技工学校和化工高级技工学校招聘公告
2008-08-11来源: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综合技工学校和云南省化工高级技工学校均系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26名(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含06、07年毕业的就业期限内未就业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劳动保障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身体健康;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 2008年8月18日—19日在云南人才市场(昆明市人民中路170号,一楼交流大厅)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云南省化工高级技工学校相关岗位的人员可在云南人才市场报名,也可在该校报名点报名(该校地址:云南省开远市西北路299号)并进行资格审查。

2、笔试:按照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如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该招聘岗位取消。笔试时间、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和每个招聘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为面试成绩不合格。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公布时另行通知。

4、考核: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考数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名单并进行等额考核。

5、健康检查: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符合用人单位健康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

6、公示和聘用:对确定的拟聘人选在云南劳动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省人事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问题      

1、报名考试过程中,凡有作假、虚报或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本厅事业单位任何岗位。

2、考生报名后,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其他有效证件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办理的,所空缺岗位依次按高分递补录用。

六、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报名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或来信来电报名。

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学生证)、《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报名。

就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持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报名。

所有报考人员报名时需交3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七、考试内容

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等。

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

八、有关说明事项

云南省综合技工学校和云南省化工高级技工学校均系我厅直属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各用人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事教育处,地址:昆明市关上中路85号政通大厦1412室,电话:0871-7195683,联系人:李建玲、赵淼

云南省综合技工学校,地址:昆明市茨坝北路14号,电话:0871-6314018,联系人:付学芝

云南省化工高级技工学校,地址:云南省开远市西北路299号,电话:0873-7122940,联系人:纳静

附:云南省综合技工学校和云南省化工高级技工学校2008年招聘岗位信息表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〇八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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