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2015级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5-09-14来源:重庆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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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部):

2015年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69人,留学生30人。为做好本年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的双向选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双选原则:

①为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每位指导教师均应有在研科研项目,工学类专业要求科研经费在2万元及以上,其它专业要求科研经费在2千元及以上。②每位指导教师指导本届研究生的人数不超过5人;首次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含跨专业新任指导教师),原则上只能指导1名该专业学术型研究生,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超过2人。首次指导研究生的兼职导师,应在校内本专业配备1名具有导师资格的第二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留学生不受学生名额限制。 ③各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最终双选结果进行调整,科研经费充裕、承担科研项目较多、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可实行适当倾斜,同时应注重各学科专业指导教师队伍的梯队建设。④凡指导新生3名及以上的导师,至少应指导1名专业学位研究生。⑤校内新增指导教师必须参加研究生部组织的上岗培训,未经培训的指导教师不具有指导资格。⑥各学院必须协助每个学生选到指导教师。

2.召开双选会: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安排。召开双选会,应邀请本专业全体指导教师和兼职指导教师及2015级研究生到会,以保证双选工作顺利完成。

3.填报双选表:指导关系确定后,由研究生本人和指导教师共同填写“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表”(见附件),各学院主管院长审查签章,汇总后于2015年9月30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科。

4.网上录入和确认指导关系:经研究生院确认的导师双选名单,由各学院秘书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录入导师与研究生的对应关系后,双选工作即告完成。

5.网上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双选工作完成后,研究生随即在导师的指导下,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个人培养计划的制订。选修课程应严格按照《重庆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5版)》中本专业课程设置执行,并满足各类型课程和实践环节的学分要求。个人培养计划经导师在网上确认后生效。为保证后续教学工作的顺利实施,个人培养计划必须在9月30日前全部制订完成。

研究生院培养科电话: 62789093(马老师 周老师)

培养科

2015年9月10日

附件: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表

温馨提示: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表.doc》来源于重庆交通大学网,最近更新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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