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5年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实施办法(节选)
2015-09-11来源:哈尔滨医科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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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疑问可咨询本网站,或者自行登录学校官网查看相关招生信息。


一、报名

2015年我省将采取一次报名考试、两次填报志愿的方式进行。考生网上预报名时填写预报志愿学校及专业,待国家教育部正式下达学校具体招生名额后,考生必须根据学校招生名额填报正式志愿,并依据正式志愿进行录取。

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5.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肄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6.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7.在我省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

我省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全部采取考生网上预报名、各招考办办理本人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不得找他人代报或函报。我省成人高考网上预报名唯一网站为: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省招考办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受理考生报名。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须填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并设置报名系统登录密码。如密码遗忘,可通过报名系统相应功能找回密码。考生身份证号码只能注册一次。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除填写基本信息外,还需填写预报志愿信息(该预报志愿信息用于招生院校确定招生计划名额,不作为录取依据),并可选择招考办报名确认点并预约报名确认时间,如未能按预约时间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再次预约。

2.现场确认基本流程

  (1)身份信息采集及其确认

现场报名确认时,须考生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到预约的招考办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非我省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须提供考生本人在我省的户口及其复印件。持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的外国侨民、持护照的外籍考生须本人到市级招考办申请,经省招考办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并当场电子摄像。

(2)报考资格确认

对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要求考生提供高中或以上学历教育的毕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考部门留存备查。

对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持专科毕业证书、本科肄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并且须提交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学历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并由考生本人在其上签名确认,由招考部门留存备查。考生所提供的上述学历证明必须真实有效,若与考生报考信息不符而造成的如不能注册等相关问题,责任考生自负。

在资格确认中必须与学籍数据库核对,确保为非在籍考生。

(3)报名登记表确认及必写用语

报名确认点须当场打印《黑龙江省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对报名确认点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中的各项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签字,签字后如有不真实、不准确的信息,一切后果考生自负。监督考生本人在报名登记表指定位置誊写“必写用语”以用于校验考生答题笔迹。各招考办报名确认点不得受理考生代报或函报。若在录取期间发现代报或函报考生,依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4)照顾政策资格审核

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有关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报名确认时须出具相应证明、证书、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审验资格,申请享受录取照顾政策。

①省招考办负责照顾政策第1条考生的资格审批。

②各市(行署)招考办报名确认点负责照顾政策中加30-50分的资格审核。

③各招考办报名确认点负责照顾政策中加10-20分的资格审核。

各报名确认点必须按“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管理,要指定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对符合照顾政策考生加分的审核等工作。

(5)缴纳报考费

报名考务费150元。

考生到报名现场确认应带齐上述提及的相关材料。

对于个别考生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能识别的,需要手工录入信息的考生等特殊情况要由市地级招考办形成书面报告,经主任签字,上传省招考办成招处备案后统一受理。

3.报名时间: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定于 9月9日至23日,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定于9月15日至9月24日(8个工作日)。

4.招考办报名确认地点: 全省各市(行署)、县(市、区)、省农垦总局招考办均设置报名现场确认点,报名现场确认点属于哪个考区,考生将在该考区参加考试。

5.专科、本科第二专业学历教育和免试生报名办法为:考生在网上预报名后,于9月21日-9月25日到我校成人教育学院512办公室(电话0451-86699114)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考生确认时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对于报本、专科第二专业学历教育报名的考生须提交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学历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并且学历层次不低于所报层次。专科第二专业学历教育免试就读省内成人高校高起专;本科第二专业学历教育,免试就读省内成人高校专升本。对于报免试生的必须携带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证件。考生报名须缴纳报名审验费200元。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10月19-25日凭密码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报名系统自己打印《黑龙江省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

1.高起专统考科目

理科类、文科类(含体育类专业、艺术类专业):语文、数学(文)、外语。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实行国家统一考试。

2.专升本统考科目

专升本统考科目为政治、外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医学类统考科目: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专升本各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实行国家统一考试。

  (二)考试大纲

以上各层次、各科类的统考科目按教育部2011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外语科目分为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各科目将按国家统一试题随机编制多种版本(一题多卷)并随机抽取向考场分发。

(三)考试时间

10月24日、10月25日

(四)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于12月1日10时可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网站进行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受理考生查卷。

三、填报志愿

今年我省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采取录取前填报正式志愿的方式,预报名时所填写的预报志愿仅用于招生院校确定招生计划名额的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录取时以填报正式志愿为准。

填报正式志愿的时间及办法:

1.时间:12月1日至12月5日。

2.办法: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输入预报名时的密码进入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

四、录取

(一)2015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广域网形式录取。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即依照招生计划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

(二)《新生入学通知书》由招生学校印制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按新生录取名单向新生发放。

(三)录取照顾政策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应出具省体育局人事部门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的认证报告、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所省内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2.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核录取: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直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我省18个边境市、县,即漠河县、塔河县、呼吗县、黑河市、逊克县、孙吴县、嘉荫县、萝北县、绥滨县、同江市、抚远县、饶河县、绥芬河市、虎林县、密山市、穆棱县、东宁县、鸡东县)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现场确认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符合多项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不累计,只选其最高分给予照顾。

5.报考农、林、水利、地质、矿业、公安、监所、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专业,在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录取前,10月20日省招考办对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除25周岁以上)信息在阳光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2016年1月上旬考生可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本人录取信息。

(五)被录取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新生入学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所招生学校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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