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学院开展2015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15-09-07来源:常州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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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人〔2015〕33号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5〕5号)精神及《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校2015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专门从事教学工作、拟聘任学校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人员。不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及校外兼课人员不在认定范围内。

二、申请认定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审核汇总

个人申请,填写《常州工学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于9月10日前报所在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

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指定专人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对申请人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校对,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署审核人姓名,填写《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9月14日前将附件1、2及相关复印件报学校人事处师资办公室。

2.职能部门审核

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员是否具备认定教师资格的初步条件,并于9月16日前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员所在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

3.体检安排

组织审核通过的人员于9月17、18日参加专项体检。

4.网上申报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务必通知到所有审核通过的人员,在9月21日-9月29日期间,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在工作日的8:30—20:00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请。在指定时间段以外申请不予受理。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自行下载相关表格并于10月8日前交人事处师资办公室。

5.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0月中旬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专业评议组对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网络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在10月15日-10月19日期间,携带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和所有要求中的相关材料,到校本部行政楼师资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确认前,申请人应将教师资格认定封面用A4纸打印并粘贴在档案袋封面上,并按封面所列目录顺序提供材料,现场确认时,人事处将核对复印件与原件,确认无误的,当场返还原件。

7.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审查

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于10月下旬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综合审查,提出初步认定意见,并将结果公示。

8.上报材料

根据上级文件,学校统一向省教育厅上报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认真做好此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并积极配合后续工作的开展。

人事处

二○一五年九月二日

附件1:常州工学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件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

附件3:2015年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附件4: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名称一览表

温馨提示:

《常州工学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doc》《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doc》来源于常州工学院网,最近更新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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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查看江苏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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