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师范学院2016年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09-01来源:合肥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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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前身是创建于1955年的安徽教育学院,2007年改建更名,2011年入选全国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全国首批“国培计划”示范性培训项目实施单位,2014年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安徽省首批“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现有锦绣、三孝口两个校区,占地540亩(规划800亩的滨湖校区即将投入建设),校舍面积32.5万平方米,教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6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07万册。

学校下设14个二级学院,现有普通本科专业49个、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培养方向10个,全日制普通在校生近1.5万人。现有在职教职工972人,其中:教授49人、副高以上235人,博士、硕士741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66人;国家“百千万人才”1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10人,省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8人,国贴、省贴享受者6人,省级教学团队7个;“双证”教师116人,校聘特聘(讲席)教授及行业企业兼职教师170人。

学校现有省级重点学科1个,特色专业5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共性技术研究院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近三年,主持国家自然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星火计划”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等国家级项目38项,荣获厅级以上奖励88项,其中安徽省科技进步奖5项(一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6项。

学校坚持以育人为根本,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有国家、省、校三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8项,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项,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示范实验(习)实训中心3个。近三年,文、理科招生录取分数年均高出省二本控制线25分,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连续被评为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

学校坚持服务和支持安徽基础教育,是“国家中西部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安徽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主要专家单位和师训、干训主要基地。安徽省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指导中心、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均挂设于学校。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特洛伊大学、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等合作开展“2+2”、“3+1”本科人才培养,与美国陶森大学、索尔茨伯里大学、德国希尔德斯海姆大学等15个国家和地区高校开展学生交流和教师互派;与台湾铭传大学共建“刘铭传学院”。

学校重视育人环境建设,积极推进以“行知精神”为核心的校园文化建设,2012年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2013年获“安徽省劳动竞赛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首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第三、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第六至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

面向“十三五”,学校坚持“举行知旗、走应用路、创师范牌”发展方略和“人才培养有技术,服务社会有专长,合作办学有突破,行知文化有传承”办学目标,努力把学校建成一所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为实现高教强省、推进安徽奋力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招生类别与专业领域

招生类别: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领域: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数学、化学、美术、英语、思政、体育、生物)。

招生人数:5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最终以教育部下达当年计划数为准)。

二、培养目标

适应中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掌握现代教育科学理论、学科教学与管理理论,培养“乐教懂教,善教会管”,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研究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的教学研究型教师及管理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的人员,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照相、确认的方式。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9月-10月。

五、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一般在每年12月下旬。

2.报考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目为:

全国统考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

学校自命题科目:333-教育综合(学校自命题),考试大纲参照教育部“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大纲”。

90X-(学科教学论-学科教学方向)/(教育管理学-教育管理方向),考试大纲参考附件。

(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2016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面试等,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及初试、复试权重等由我校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4.以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1.学费:每年8000元/生。

2.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2万元/生(以当年省里下拨名额为主)。

(2)国家助学金:全日制研究生每学年可获得6000元/生(有工资收入除外)。

3.校内奖学金

(1)新生入学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且初试成绩排名前50%的考生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初试成绩排名前10%(含10%)的考生一次性奖励8000元,初试成绩排名前10-30%(含30%)的考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初试成绩排名前30-50%的考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如若初试总成绩相同考生,按照复试后总成绩排名给予奖励。

(2)学业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学年可获得6000—8000元/生。

(3)专项奖学金:学校设有“江博教育硕士奖学金”、“皖新传媒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符合条件研究生均可以申请。

4.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额度2000-3000元/项,立项率一般不低于40%。

5.“三助一辅”岗位,一般不低于300元/月。

6.研究生在读期间生活费自理;在校住宿的,住宿费自理。

七、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2年;学生完成所修课程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及安徽省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及安徽省最新政策执行。

九、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4098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行知楼206

邮政编码:230601 联系部门: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551-63676140;0551-63673090 传真:0551-63676140

E-mail:yjsc@hftc.edu.cn

网址:http://www.hftc.edu.cn/yjsc/

附件:

合肥师范学院2016年全日制教育硕士分专业拟招生计划/入学考试科目及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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