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11-06-27来源: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相关招生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学校代码:14012

三、招生层次:普通专科

四、学制:三年(二年理论学习,一年临床实习) 。

五、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地区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上报招生计划,执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2011年招生事业计划。

六、招生对象:参加当年高考,符合录取条件的高考学生。

七、学校性质: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专科学校。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特别提示,由于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录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教学厅(2010)2号文件精神,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必须进行肝功能的检查,对肝功能异常和乙肝项目异常者建议不要报考。在高考档案中应有肝功能及乙肝表面抗原的检查合格证明。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九、录取规则:

1、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正、公平、公开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2、录取时,采用同等情况下“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先按“专业顺序”、再按“分数高低”进行专业录取。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

十、学费标准: 2011年录取新生缴费执行云南省物价局和曲靖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学费每生每年5000元。

十一、毕业证书:学期结束,经学校考试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毕业生就业方式: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学校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加强就业思想工作与服务工作,构建毕业生就业信息平台,实现用人单位网络招聘,并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举行大、中、小型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招聘会。

地址:曲靖市西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就业与对外交流处

邮编:655100

电话:0874--3415529    0874--3415626

传真:0874--3126727

电子邮箱:qjyzzjc@126.com

学 校  网 址:www.qjyz.org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