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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15年青海省中小学校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设岗位教师海东市招聘岗位考生体检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体检合格考生进行政审考察及递补体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政审考察人员范围:中小学校第二批面向社会招聘教师进入政审考察人员为附表1“备注”栏中标示为“体检合格进入政审考察”的人员; 特岗教师在资格审查时已经政审,此次不再重复政审考察。
二、政审考察的有关要求:
(一)中小学校第二批面向社会招聘教师进入政审考察的考生需填报《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和《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在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表格下载”专栏中自行下载,并以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经相关部门或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2015年9月6日前,连同本人人事档案(学籍档案)一并送至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6室。同时,还需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的带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考生注意:考生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在外省、市,省内其他州(市)、县,以及海东市所属各县(区)的,若考生需要开具调档函,请抓紧时间到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市场开具;考生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在海东市人才交流中心的,请考生向海东市人力资源市场工作人员说明,以便及时调阅。
(二)《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和《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填表要求如下:
1、《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
(1)“照片”一栏要求,考生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照片。
(2)“学习工作简历”一栏,从考生上高中时开始填写。
(3)“应届毕业生填写栏”,所有考生一律不填。
(4)“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一栏,由考生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签署意见并盖章。
(5)“政审部门意见”一栏由负责考生政审的人员填写,考生不填。
2、《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
(1)“照片”一栏要求,考生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照片。
(2)“个人简历”一栏,从考生上高中时开始填写。
(3)“聘用单位意见”一栏由拟聘用考生的单位负责签署意见并盖章,考生不填。
(4)“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拟聘用考生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签署意见并盖章,考生不填。
(5)“市级政府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意见”一栏由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签署意见并盖章,考生不填。
二、请复检的考生(名单详见附表1“备注”栏中标示为“复检”的考生),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将随时与考生联系安排复检事宜。
三、请进入递补体检的考生(名单详见附表2《2015年青海省中小学校第二批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和特岗教师海东市招聘岗位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备注”栏中标示为“递补体检”的考生),务于2015年8月28日上午8:20时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原件的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笔试准考证和近期蓝底小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海东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前集合,体检费用自理(约人民币470元),由体检医院收取。凡未按时到达的一律以自动放弃处理。体检注意事项请参阅2015年8月14日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2015年中小学校第二批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和特岗教师海东市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及体检安排的通知》。
四、凡复检和考察政审不合格者或考生自己放弃岗位的,均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生考察政审结果及聘用安排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和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
六、请考生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与考生联系。
七、由于近期考试比较集中,我们的联系电话不能及时接听,请考生见谅。
联系电话: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2-8612947
海东市教育局: 0972-8611713
海东市人力资源市场: 0972-8619339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东市教育局
2015年8月27日
附表:1、2015年青海省中小学校第二批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和特岗教师海东市招聘岗位考生体检结果
2、2015年青海省中小学校第二批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和特岗教师海东市招聘岗位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www.hdrs.gov.cn/html/2901/186224.html
更多信息请查看青海省 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