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和平县转发2015年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通知
2015-08-20来源:和平县教育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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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学校,各镇中学、中心小学,县青少年宫:

现将河源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下列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2015年9月21日8时至9月30日17时(不含周末和节假日),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照片一致。

二、县教育局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0月9日至15日(工作日),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报认定方式:本县户籍人口、或户口不在本县,但人事档案挂靠在本县人才交流中心的,均可申报。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县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教育局负责认定。

四、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按规定时间在网上进行报名,由县教育局人事股受理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并于10月16日前报市认定办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后原件退回。

五、体检、缴费、教学能力测试安排:现场确认结束后统一安排(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由市认定办统一安排)。

六、各校要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及时将今年我县开展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以及有关事项和要求向本校教师及社会有关人员公布,会同相关部门协助他们提前做好普通话测试、学历(或学位)鉴定、思想品德鉴定等工作。

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5635700。

和平县教育局

2015年8月15日

附件:河源市教育局转发开展2014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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