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做好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5-08-17来源:广西招生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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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区直有关单位,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我区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我区成人高考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 8月25日12:00至9月8日24:00。

2.现场确认时间:开始时间为9月13日,截止时间由各考区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办法、现场确认办法。

详见广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gxeea.cn)发布的《关于做好2015年我区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15〕30号)。

(三)今年我区新增设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考区。

(四)根据教育部规定,2015年成人高校仍停止免试招收第二专业学历教育学生,考生如报读成人高校第二专业学历教育,则须参加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录取人数纳入招生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

(五)任何成人高校、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异地报考。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25日。

(二)考试科目。

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艺术类高起专、高起本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

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

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

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成人高校必须在学校的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加试的科目、时间和地点,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表必须加盖学校公章(不能只盖成教院的印章),并于11月15日前一式两份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处备案,报送的内容应包括考生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加试科目、考试成绩、是否合格。

三、招生计划

(一)各类成人高校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须按有关规定和批准程序纳入2015年广西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才能在我区招收学历教育学生。

(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有招生资格的高校、专业、学习形式、学习年限和生源计划,编印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作为考生报考依据。凡未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高校及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三)各成人高校在分省计划编制过程中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学习为主的特点,尽可能缩减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生规模。要根据教学资源优势、生源特点和市场需要适时调整招生专业,注重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避免“重文轻理”;要面向生产一线和广大农村,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实用型人才;合理设置招生专业,注重专业特色,不可贪大求全,避免出现“生源不足无法开班”的现象;认真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只能在学校所在地设置业余招生形式,在广西设置函授站的须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备案,设置医学类专业函授招生形式须按《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执行,设置艺术和外语类专业函授招生形式须经教育部批准。

(四)今年我区继续实行高校与企业、行业联合办学的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法,对服务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我区“两个建成”目标的高校的相关专业实行 “计划单列、企业(行业)委托、参加统考、单独划线”,该招生办法只对广西区属高校实行。

(五)成人高校举办函授教育,只能在已经按规定履行过函授站登记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的省(区、市)招生。

(六)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安排函授招生计划须经教育部批准。

(七)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不接收、不公布未经教育部汇总分送的分省招生计划。为了维护国家学历教育制度的严肃性,凡未列入2015年国家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成人高校,不得招收学历教育学生。自行招收的,国家不承认其学历,并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八)录取期间,成人高校招生计划调剂全部在网上进行,不接受任何纸介质形式招生计划的调剂。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

我区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准确、高效”。

(二)录取方式。

2015年我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根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投档以计算机从《2015年广西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上采集到的信息为准。对已按志愿投档和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

(三)监督机制。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招生学校的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如果高校的个别专业因生源少而不开班的,由高校负责向考生作出解释并妥善处理。

(四)生源信息提供。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工作的正常秩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在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向各高校提供本校各专业的生源情况,各高校可视生源情况决定是否开班,并在11月30日前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交不开班的报告。凡是在录取考生后才提交不开班报告的,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一律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试题安全保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安全保密作为第一要务,亲自抓、负总责,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完善多部门“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精神,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2.充分发挥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在成人高考试卷进入考区保密室后,清点、交接、入库过程及试卷保存期间,进行无间断、无死角24小时监控录像,录像由同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实施6小时回放验看制度,即每隔6个小时回放一遍前6小时录像。在考试进行期间,教育纪检监察人员应在考区考务指挥中心参加网上巡考工作。

3.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对关键岗位的监管和考试安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特别是涉密人员的法制警示教育和业务管理培训,狠抓安全保密制度的细化和落实,重点岗位要一岗多控、人技联防,形成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约的工作机制,把安全保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问责。

4.强化技术防范。成人高考必须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实施,要确保考场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作弊防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各考点必须配备并使用考生身份验证设备,要安排足够的流动监考员使用考生身份验证设备对考生身份进行检查或抽查,检查时间为考生入场到监考员拆卷期间,必须确保在2天的考试期间每个考场至少抽查一次。各考场必须配备并使用金属探测设备并在视频监控范围内对所有入场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扫描探测。

5.制订、完善成人高考应急处置预案。各地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本地和成人高考的实际情况,认真制订和细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操作规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继续抓好诚信考试教育,构建正面教育、制度约束、违规处罚于一体的考试招生诚信体系。广泛开展“诚信考试光荣、考试作弊可耻”的教育活动,使每位考生了解考生守则和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考前要求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后要为考生建立诚信档案。

7.开展打击替考作弊行为专项行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在考试实施过程中要特别加强对考生身份证及相关证件的审验,杜绝持假证参加考试的现象。

(二)加强录取管理,切实维护考生和高校的合法权益。

1.各成人高校要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统一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函授站或其他机构转交,对多名考生通讯地址相同的情况应进行必要的核实。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要使用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核查报到新生的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

2.各成人高校一律不得委托各院(系)、函授站(点)、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

3.各成人高校不得在校外举办或变相举办脱产班,不得擅自变更经过主管部门核定的学习形式和扩大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招生规模,不得招收“预科生”、“跟读生”、“连读生”。

4.各成人高校的后台系统可查询到报考本校学生的详细信息,此信息仅用于报名工作,不对外公开。因此,各成人高校的后台数据管理员应当是学校涉密人员,学校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能上岗。

(三)开展新生复查,杜绝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入学。

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复查。

1.严格学籍注册管理。新生报到时,录取学校应仔细核查考生证件上的个人信息是否与录取名册上的信息相符。如发现考生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民族、性别)错误的,由录取院校在每年4月30日前提供申请函(加盖校级公章)、录取名册复印件、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申请修改,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专升本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由录取学校负责复查。学校要以书面形式告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存档备查。招生学校可通过下列途径确认专升本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是否有效:一是登录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认证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二是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www.gxbys.com)查询、获取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咨询电话:0771—3839583、5320961。

3.考生如以不符合规定的毕业证或以假文凭、假证明、假材料获取报考和录取资格的,按考试作弊处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四)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招生考试管理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各高等学校要加强领导,建立和健全成人高校招生机构,要选派公正廉洁、认真负责、熟悉业务和不徇私情的人员参加招生工作,进一步增强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招生考试规章制度及相关的业务培训。

(五)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惩考试违纪舞弊行为。

对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对一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招生考试违规案件坚决予以曝光。同时大力宣传和表彰坚持原则、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的先进典型,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对招生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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