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2015年选聘耿马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主任公告
2015-08-05来源:耿马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选聘耿马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主任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耿马县中小学校长选聘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公开选聘1名耿马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主任。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的职位、人数和范围

面向全市公开选聘1名耿马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主任

二、选聘的条件和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二)年龄男在50周岁以下,女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资格;

(五)在临沧市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年及以上,在完全中学、职业高中任副校长3年及以上或任中层干部5年及以上,或担任教办主任或初级中学校长5年及以上;

(六)近3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过处罚的;

3.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4.近三年参加各类聘用或录用考试有舞弊行为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的;

7.其他有关政策法规有规定的。

界定报考者的年龄、工龄等的截止时间均为2015年8月9日。

三、选聘的步骤和方法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5日至8月9日

2.报名地点:耿马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个人主要表现材料(1000字左右)和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年度考核情况及任职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公选办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发给笔试通知书。为确保选拔质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人数少于5人时,取消公选计划。

(三)综合能力测试(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 笔试(8月10日上午)。笔试工作由公选办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公开招聘职位必须具备的相关理论、政策、法律、管理业务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试卷由公选办列出题库,由公选领导小组组长从中抽取拟出两套试卷供笔试者随机抽取作答(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笔试结果通知本人。

按照1︰5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列第5名一并列入)。

2.面试(8月11日上午)。由公选办统一设置面试考场,竞聘对象作个人陈述(施政演说)和答辩,评委提问、评分,答辩结束当场亮分、计分、宣布计分。面试题本由公选办拟出两套供面试者随机抽取并面答。面试时间30分钟,其中:个人陈述10分钟,答辩20分钟。评委实行回避制,拟由县委、政府各1名领导和5名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县公选领导小组组长为主考官。

(四)确定考察对象(8月12日)。公选办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计算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前3名的竞聘对象,经体检合格后,报请公选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

(五)组织考察(8月14日—18日)。考察对象确定后,公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干部档案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聘职位作出评价。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延伸到原单位对其进行考察。

(六)提出任用建议、研究决定,任前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8月25日前)。考察结束后,公选领导小组听取考察情况汇报,根据竞聘测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提请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经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对决定任用的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聘任手续。

公开选聘出的县职业教育中心主任,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任期为3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咨询电话:0883-6127238

耿马自治县公开选聘县职业教育中心主任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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