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西畴县2008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08-07-14来源:文山州人事局

一、招聘计划

西畴县2008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47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08年文山州全额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与资格审查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新进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可放宽到50周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招聘计划主要面向文山州生源或文山州户籍毕业生;文山师专普通招生计划2008年毕业生,州属及省驻文、省州驻西单位职工子女不受我县户籍限制。

8、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9.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资格审查

1.报考资格审查

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身份证;已毕业人员持毕业证;失业或待业人员持失业证或档案所在地开具的证明,属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历的人员,须在2008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工作结束前取得毕业证书才能报考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

工作人员在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上签章,办理报考手续。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招聘计划等相关文件规定,在后续的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还必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照片2张。

2.资格审查时的相关规定

今年我县招聘的所有岗位对“毕业年限”有二种要求,其一: “2年及以下”,指2006年后(含2006年)的毕业生;其二:“不限”,指不限毕业年限的毕业生。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指:经中考或高考后,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用的并经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毕业,即通过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开具《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云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证》的学生。

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其学历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予承认;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就业主管部门开具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的,其学历视为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高校毕业生”。

通过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是否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有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若报名审核或资格复审时没有相关证明的,不能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组织

西畴县2008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由县人事局统一组织;其中,教育系统乡镇中心学校招考岗位报名工作由县人事局负责,考试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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