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2015-07-31来源: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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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5]34号),现就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10月17日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客观题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客观题
10月18日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客观题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主观题

二、考试地点

全省主考区设在广州。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方式

本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报名地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8月3日9:00-8月21日17:00。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报名操作流程如下:

1、用户注册和信息填报,做好报名初审。请考生要认真阅读报考条件,比对报考条件,进行自我审核,并填写《考生报名承诺书》(见附件3),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联系电话必须为本人)。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所填个人信息要真实准确,报考科目要符合条件要求。

属于省直或省属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报名点。我市市属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选择“潮州市”报名点。

2、照片上传。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确认后再上传。考试合格后,考生不再提交纸质照片。

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请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该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预先处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

3、报名信息确认和报名表打印。考生完成填报信息和照片上传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请务必下载并打印《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考试成绩公布后,全科成绩合格考生需提交《报名表》进行资格复核。

按照规定,未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考生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4、本次考试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5、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自行留存。《报名表》是考后复核的重要材料,请务必妥善保管。

四、考试

1、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5年10月9日9:00-10月15日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五、成绩公布

1、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成绩计划在12月18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公布时间如有改变,以网站公告为准。

2、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市考试办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六、考后资格审核及程序

本次考试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初审和考后资格复核。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报报考信息。

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提前接收考生复核材料并复核,请全科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gdcz.lss.gov.cn)公布的考后提交复核材料预审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地址: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3楼;电话:0768-2130159)提交复核材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由于考试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报名,市考试办无法获取考生的联系电话,无法向考生进行一对一提醒,请考生务必考后留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gdcz.lss.gov.cn)或市人社局微信订阅号(gdczrsj)公布的交表通知。

在规定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2),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的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七、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考生自愿选择:

(一)现场领取:考生留意我局网站(www.gdcz.lss.gov.cn)公布的领证时间,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考试办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邮寄获取: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同时在市考试办与邮局签订邮寄协议(清楚填写收件人姓名、手机号码、详细地址),委托EMS以到付方式寄递考试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为:市区(湘桥区、枫溪区)12元;潮安区、饶平县15元;省内其他城市18元。

八、其他事项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考试共设4个科目,自2015年度开始《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改为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

3、考试报名条件及其他相关事项,请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查询考务文件。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7月24日

附件:

1.考生报名承诺书

2.资格复核提交材料要求

3.工作简历表

4.代办委托书

温馨提示:

《考生报名承诺书.doc》,《工作简历表.doc》,《代办委托书.doc》来源于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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