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麻栗坡县2008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08-07-11来源:文山州人事局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计划

卫生系统、计生系统、农业系统、林业系统、畜牧系统所属乡镇事业站所。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08年文山州全额和差额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该《计划》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文山人事网(www.ynwsrs.gov.cn)

麻栗坡政务网(www.ynmlp.gov.cn)

二、招聘条件与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招聘计划主要面向文山州户籍或文山州生源的毕业生;文山师专普通招生计划2008年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州属及省驻文单位职工子女不受我县的户籍限制。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审查的相关规定

今年我县招聘的所有岗位仅限于普通计划毕业生报考,对“毕业年限”有两种要求。即 “2年及以下”,指2006年后(含2006年)的毕业生;“不限”,指不限毕业年限的毕业生。根据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对普通计划毕业生方面的政策如下:

1·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指经中考或高考后通过普通计划录用的并经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毕业。即通过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开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云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证》的学生。

2·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予承认;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就业主管部门开具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的,其学历视为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计划毕业生”。

3·通过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须有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若报名审核时没有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的,不能视为“普通计划毕业生”。

4·今年的毕业生在报名时未拿到毕业证的,凭学校证明允许报名,但在聘用前资格审核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届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7月16日—20日。

报名地点:麻栗坡县人事局。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岗位。对符合报考州属及其他县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直接到岗位所在地报名。

(二)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招聘计划等有关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在后续的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因欠助学贷款未领到毕业证的,必须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及学校出具的助学贷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州属及省驻文单位职工子女中专学历到我县报名的需提供由州人事局出具的父母所在单位的证明;符合亨受加分条件的需按以下要求提供:

1·符合云青联〔2004〕8号文件规定加分的,需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2·符合革命烈士子女加分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本原件(需证明与烈士之间的关系)。

3·符合少数民族加分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

4·符合按文政发〔2005〕93号文件加分的,需提供有关获奖证书原件。

(四)报考比例要求: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必须达到3: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3:1比例的,报经州人事局批准后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的,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成绩并列无法确定拟聘人选的需进行加试。

五、享受加分的优惠政策

(一)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有关要求,对于从2003年开始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云青联〔2004〕8号文件规定,同时予以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按云教学〔2005〕14号、云青联〔2006〕25号文件规定,凡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地方项目”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笔试成绩总分分别加4分、3分、2分。

(二)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予以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

(三)按照《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州委《贯彻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实施意见》(文发〔2006〕24号)精神,对我州的少数民族考生按照学历层次予以笔试成绩加分优惠,大学本科毕业加2分,大学专科毕业加1.5分,中专毕业加1分。

(四)按《文山州优秀运动员升学就业办法》(文政发〔2005〕93号)规定符合加分的优秀运动员,按文件规定办理。同时符合上述几种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所有加分人员在报名时通过审核后,将于笔试前在文山人事网(www.ynwsrs.gov.cn)、麻栗坡政务网(www.ynmlp.gov.cn)进行公示。

六、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发放

笔试时间:2008年8月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麻栗坡县一中。

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2008年7月30日—8月1日在县人事局报名点领取。

七、招聘方式及考试内容

所有招聘岗位均直接采取笔试的方式招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试题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20分,专业知识占80分。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以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参考用书(2008年)《综合知识教程》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知识为主,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

(一)卫生、计生系统

1·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人员以全国中等卫生学校教材《诊断学基础》为考试内容。

2·报考护理专业人员以全国中等卫生学校教材《护理学基础》为考试内容;

3·报考影像专业人员以全国中等卫生学校教材《影像诊断学》为考试内容。

4·报考药剂专业人员以全国中等卫生学校教材《药理学》为考试内容。

5·报考检验专业人员以全国高等医学专科学校教材《临床检验基础》为考试内容。

6·报考预防医学专业人员以全国高等学校教材《传染病学》为考试内容。

(二)农业系统

1·报考食品检验、食品环境保护岗位的以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的《食品微生物学》、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的《食品质量与安全实验技术》、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食品化学》三门教材和《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考试内容。

2·报考农村经济管理岗位的以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主编雷海章)的《现代农业经济学》、立信会计出版社出版(主编李海波)的《会计学原理-基础会计》、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主编傅国华)的《管理学原理》和《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为考试内容。

3·报考农学专业的以全日制中等专业《植物及植物生理学》、《植物保护学》、《农作物栽培学》、《作物遗传与育种学》四门教材和《农业法》及《农业技术推广法》为考试内容。

(三)林业系统以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6月第1版《森林计测》)、中国林业出版社2001年10月第2版《森林培育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3月第2版《森林经理》、中国林业出版社1998年3月第2版《森林病虫害防治》为考试内容。

(四)畜牧系统

以以下具体学科为考试内容:

1·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的《家畜解剖学及组织胚胎学》,主编:马仲华,出版:第3版。

2·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的《家畜繁殖》,主编:张周,出版:第1版。

3·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的《动物营养与饲料》,主编:姚军虎,出版:第1版。

4·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的《动物病理》,主编:陆桂平,出版:第1版。

5·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的《动物药理》,主编:周新民,出版:第1版。

6·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的《家畜生理》,主编:范作良,出版:第1版。

7·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的《动物防疫与检疫》,主编:杨廷桂,出版:第1版。

8·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的《兽医临床诊断学》,主编:王俊东、刘宗平,出版:第1版。

八、查分办法

成绩和拟聘用人选由县人事局在文山人事网、麻栗坡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纪委监察局提出书面查分申请进行查分。

九、考核和体检

(一)人选的确定

由县人事局、纪委监察局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再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人事局、纪委监察局负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核。

(三)体检

由县人事局委托县人民医院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县人民医院按照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并作出是否符合招聘标准的结论,体检费由本人自付。若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顺延确定参加体检或考核的人选。

十、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由县人事局在文山人事网、麻栗坡政务网进行聘用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填写《文山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报州人事局审批后,用人单位凭《文山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办理聘用手续。报考我县卫生系统乡镇卫生院的人员,聘用后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三年后方可申请流动;对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为严肃考风考纪,在整个招聘工作中,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违反招聘纪律,经查实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四)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县人事局发出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指使、纵容他人舞弊、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或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等情形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者有符合回避规定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应回避而不回避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查处。

(七)县人事局对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承担考前培训工作。

(八)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举报电话(纪委监察6622800,人事局6621589)。  

 

麻栗坡县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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