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范文:莫使耕地再流失
2008-07-08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耕地在流失!“土地是财富之母”,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和农业大国,耕地在社会、生产和精神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民以食为天,粮乃国之本”,而宝贵的耕地更是我们的生命线。众所周知,我国是个人多地少的国家,人均资源匮乏,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

尽管国家早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便实行了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可是每年的耕地流失面积仍是有增无减,滥占滥建的现象令人触目惊心,而在这层出不穷的土地违法案件中,本应是土地保护人的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却在扮演着“冲锋陷阵、吃地占田”的领头羊角色,带头知法犯法,大肆地吞噬良田。而究其原因,除了个别官员法制观念淡薄、在土地流转交易中存在权钱交易的暗箱操作之外,关键还在于非法侵占、出售土地所能带来的巨大收益让为数众多的政府官员争先恐后、有恃无恐。在几乎不需要任何投入和成本的情况下,从农民头上“刮”来的土地一经转手,即可为当地政府在短期内带来巨大的利润,彰显成绩和政绩。这无疑使得不少大小官员胆敢以身试法,视国法于不顾,随意侵占农民的活命耕地。而乱占耕地的直接后果是粮食减产,粮价上涨。这或许在短期内对于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必须看到,粮食是生活必需品,粮价的涨跌应该调控在合理的范围内。粮价一价带百价,如果粮价上涨过快过多,就可能带动整个物价的上涨,甚至引发通货膨胀,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粮价上涨背后的深刻危机是不容忽视的。

由于我国特定的基本国情,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人增地减的趋势难以逆转。我国耕地本来就不多,农业还要靠天吃饭,如果不把不合理和违法的占用耕地的势头遏制住,我国的人地矛盾将会越来越尖锐。政府除了在实际工作中加大执法力度以外,更应迫切地在思想层面上解决以下两个问题:

一、强化耕地资源资产观。耕地既是资源,又是重要的资产,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很珍贵,资产要珍惜。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在经济发展的热潮中思想还停留在过去的粗放型发展观上,形成这样的错误的观念,认为要发展经济必须多上新项目,而上新项目必须大量占用耕地。应积极推行耕地资源资产化管理,形成强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促使职能部门合理节约地利用耕地,提高耕地资源的使用效率。

二、纠正急功近利的“政绩观”。政府部门是土地保护的主体,而在一些地区考核干部政绩的评价指标体系存在偏差。GDP成为衡量干部政绩的最重要的指标。加之地方各级行政主管任期的短期化,助长了干部在任期内急于出“政绩”的短期行为,不顾客观经济规律,不顾本地实际情况,不顾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工业上大量圈地上项目,城建上大量拆民房建广场,搞“形象工程”,美其名日“吸引外资的窗口”。以此张扬自己的显赫“政绩”,过度消耗了资源,还造成严重的浪费。耕地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民以食为天,地为粮之本”,耕地不仅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对于占我国人口65%的农民来说,更是他们精神的依托。土地资源关乎国家的长远可持续发展,而资源是有限的,我们不能以透支未来为代价换取今日的发展,但存方寸地,留予子孙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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