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沧州市河间市为市一中/职教中心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2015-07-23来源:中国河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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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为市一中、职教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4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市一中招聘语文教师5名、数学教师5名、外语教师5名、计算机教师2名、物理教师1名、化学教师1名、生物教师2名、政治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共计24名。

(二)职教中心招聘数字媒体技术应用专业教师1名、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专业教师1名、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教师1名、计算机平面设计专业教师1名、汽修专业教师1名、会计专业教师1名、音乐教师2名、美术教师2名、舞蹈教师1名、生物教师3名、地理教师2名、化学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语文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政治教师1名。共计21名。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工作态度积极,具备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其中应届毕业生不限制年龄。各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1日。

4、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反计生政策且未取得《结论证》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条件:

1、市一中。限2014年、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类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年龄在28周岁以下。

普通话等级,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除体育外)在二级乙等以上。英语等级,英语专业要求专业六级及以上水平,其他岗位要求四级及以上水平。

具有国家承认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可免试聘用,但需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中共党员、三好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职教中心。具有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其中汽修专业放宽到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教师资格证、相应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没有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考,但需在三年内考取教师资格证,否则三年后不再续聘。

三、报名

2015年7月24日—8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在市人力资源市场报名,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需出具的相关证件: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相关证书限7月底前提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报名费100元。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注明所报岗位。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分别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人员于考试前2天发放准考证。对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若所招专业报名合格人数不足,由人社局、教育局、市一中、职教中心相关人员组成招聘组赴相关院校招聘。对符合招聘条件,有志于来我市工作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初试通过后,确定为初步招聘人选,与本地报名合格人员一起参加面试。

五、面试

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采取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依据考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依次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者、学历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若仍然相同,由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参加考试人数低于该学科招聘人数,达到合格分数线即可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和面试成绩分别划定。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分学科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结果由领导小组审定。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对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办法与体检递补办法相同,递补者要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市人力资源市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市政府批准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及聘用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按国家规定执行见习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含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与本单位同类人员相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三年合同期满后,实行双向选择。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取消应聘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市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请在河间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jian.gov.cn/ )下载。同时,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本网站。相关事宜招聘办公室不再电话通知,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17-3239362(市人才交流中心)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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