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2011-05-25来源: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78年,是昆明市环境保护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我院内设机构9个,即办公室、技术研究与管理室、财务室、湖泊水库研究中心、环境影响咨询研究中心、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态研究中心、低碳城市发展研究中心和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主要业务领域包括:湖泊、水库、河流水环境调查研究及规划;区域生态环境的恢复与利用技术研究;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技术的研究及推广;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的编制及研究;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试验、研究、引进及推广应用;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污染防治对策研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应用研究;环境污染损害的鉴定和评估;低碳城市发展规划等研究;国内外环境保护先进技术、环境信息、研究方向的收集与跟踪等方面。

近年来,我院以湖库水环境保护为重点,开展了大量的区域或流域环境保护规划、点、面源污染源总量研究、模型模拟、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清洁雨水资源化收集利用、生态修复、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工作。与国内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科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合作,参加了“863”等多项国家科技攻关课题,并编制完成滇池流域“九五”、“十五”、“十一五”三个五年水污染防治规划(计划),这些规划经国务院批复,成为指导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通过承担一系列国家、省、市科技重大课题的研究,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形成了一支高素质科研队伍,为成为具有国家级科研水平的环境保护科研院所打下基础。我院圆满完成了国家科技部“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沿滇池周边农业固废综合处理技术研究与示范课题”研究,并获得专利;并完成了昆明市重大科技项目“滇池流域水环境安全评价与预警系统研究”;积极开展“国家重大水专项”滇池项目研究课题,大力推进第1至第6课题及其所属子课题各项工作,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圆满完成了昆明市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配合局总量处、监测中心开展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关于低碳昆明建设的意见”、“低碳昆明基础调查”和“低碳昆明实施方案”;合作完成了《环境损害评估鉴定与能力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完成了《嵩明县杨林镇大树营村委会七里湾受污染大龙潭饮用水源治理成本评估报告》,为国内第一起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的庭审提供重要依据。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昆明市水资源利用和再利用规划”;积极配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0)”和“昆明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2011-2015)”;积极参与阳宗海“十二五”规划工作;正在积极组织完成滇池“十一五”规划末期评估;以及市委、市政府和环保局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年龄要求
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境科研 1 a、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相关环保工程师职称或国家注册工程师;985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符合招聘专业要求。b、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符合招聘专业要求。c、博士研究生毕业,符合招聘专业要求。 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具有相关环保工程师职称或国家注册工程师不受专业限制)。 本科或硕士毕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工程师或博士毕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66年1月1日后出生)。
办公管理 1 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符合招聘专业要求。 传播学及相关专业,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对外沟通能力。 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环境污染司法鉴定评估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符合招聘专业要求。 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保护法学专业,且持有法律资格A证者优先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范围、对象

招聘面向全社会,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本科或硕士毕业,博士毕业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时间、方式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和网络报名同时进行

2、报名时间:2011年6月3日至6月1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办公室(新闻南路23号)

4、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1)考生须持学历证、毕业证,提供外语四级以上证书或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且分数在425分以上;

(2)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或奖状;

(3)国有单位职工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4)公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5)本人小1寸近期彩照2张。

5、现场报名联系人:杨洪福联系电话:4141223

网上报名:kmies@126.com,考生将所需材料扫描后发至该邮箱。

网上报名联系人:何杰联系电话:4141223

现场报名持有效材料到规定地点报名。网上报名将有效材料扫描发邮件至邮箱,领取准考证时出示有效材料,经复核确认后,方可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由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直接进入面试并不占面试人员比例。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2011年6月16日至6月1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地点: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办公室(新闻南路23号)

联系人:杨洪福联系电话:4141223

2、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范围为与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笔试成绩6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岗位拟招聘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博士毕业生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不占进入面试人员比例。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笔试和面试均请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专业知识考试)使用统一标准化试卷,总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和昆明市环境保护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博士毕业生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面试成绩即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环境保护局人事处和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通知考生。

(二)在考核及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环境保护局人事处和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共同负责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若有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者,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环境保护网和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昆明市环境保护局人事处、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市纪委第十四纪工委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201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不能出具相关证书、材料,须向招聘单位签订书面承诺书,在办理招聘手续前提供,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执行。

十一、监督电话

(一)市纪委第十四纪工委电话:3175463

(二)昆明市环境保护局人事纪检监察处电话:4108203

(三)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电话:3192326

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