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2015年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5-07-21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宣威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对〈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曲人社〔2015〕49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5〕50号)、《宣威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的规定,现就宣威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方式:

资格复审工作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7月27日上午10: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7月2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于7月27日上午10:00准时到场,交待相关事项。

三、资格复审地点: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凯程酒店隔壁),联系电话:0874-6189648。

四、资格复审的对象: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不面试的单位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因笔试成绩排名并列超出招聘岗位数的,排名并列者以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依次取足,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若专业成绩仍并列,则就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最后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2.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要求面试的单位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指导与监督:

邀请宣威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 领导现场指导与监督。

六、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是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核,并确认其真实性。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资格复审时考生所提供的信息与网络报名信息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该考生资格复审及以后程序的一切资格;情节严重的,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七、资格复审程序:

领取并如实填写《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学历审验→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确认。

八、资格复审对象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的材料:

1.未就过业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过业保证书(须本人按手印)、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成人教育考生还须提供档案部门密封完好的学籍档案。

2.有过就业经历的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或企业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业保证书(须本人按手印)、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岗位要求持有的相关资质(格)证书,资格复审时必须持有,资格复审时只提供成绩未持有证书的考生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2015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于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和其它证件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该考生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录(聘)用资格。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学位证及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学位证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在其他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资格复审时方能通过。

九、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及时登录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宣威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xw.gov.cn)查询相关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不及时上网查询公告或通讯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便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开始前3天向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署名的《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进入下一招录程序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资格复审递补情况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4.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网上查询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5.资格复审结束后,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宣威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及相关规定。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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