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放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合格证明通知
2015-07-20来源:深圳市考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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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深圳考生:

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明)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深圳市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2014年度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合格,且已提交报考资料并经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审核通过的深圳考生(详见附件1)。

二、集中发放时间

2015年7月20日至7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集中发放地点及地址

地点:深圳市考试院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华强宾馆)二楼(深圳地铁2号线华强北站A出口附近)。

四、有关要求

(一)本人领取合格证明、报名发证登记表的,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合格证明、报名发证登记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手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2)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为领取。

五、其他事项

(一)合格证明、报名发证登记表领取后,请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遗失后果自负。合格证明是注册的重要材料之一;报名发证登记表作为考试档案,需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

(二)选择“证书快递”的考生的合格证明、报名发证登记表将于7月20日寄出,未收到邮件的考生请联系市邮政局罗先生,联系电话:15118028656。

(三)确有特殊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领取合格证明、报名发证登记表的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点击首页的“业务受理”栏目,选择“证书领取预约”服务。预约领取时间可选择预约日后第3个工作日或之后的任一工作日,考生在预约领取日携带本通知要求的材料,在我院业务受理窗口领取。

(四)联系电话:0755-83777159。

深圳市考试院

2015年7月13日

附件: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testcenter.gov.cn/ksyweb/ShowMessage?Id=1002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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