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牟定县2011年特岗 公告
2011-05-20来源:云南省牟定县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云教人〔2009〕44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1〕4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1〕14号)精神,现将我县2011年特岗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1年,牟定县计划招聘特岗教师20名,其中,本科生岗位16名,专科及以上岗位4名,全部为乡镇小学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牟定县特岗 岗位设置表

科目岗位 专招本科生岗位 其他岗位 岗位设置说明
岗位数 学历 岗位数 学历
语文 8 本科及其以上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凡文科类毕业生不限专业均可报考语文学科;凡理科类毕业生不限专业均可报考数学学科。
数学 8 本科及其以上    
英语     4 专科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应往届英语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音乐          
美术          
体育          
信息技术          
合计 16   4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条件

特岗教师面向全国招聘,招聘对象要求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本科生岗位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同时兼招聘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其他岗位,可招聘全日制师范院校应往届英语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往届毕业生须持有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须持有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普通话合格证。

(三)取得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报考者须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

(五)应聘毕业生需通过学历认证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三、报名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30日—6月3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牟定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4张免冠半寸半身近身照、身份证、已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的原件和复印件(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毕业证)。

(二)发放准考证

1.准考证发放时间:2011年7月7日—8日。

2.准考证领取地点:牟定县教育局人事股。

3.本人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和面试安排

(一)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笔试按《云南省特岗 考试大纲》的要求,由省教育厅负责统一命题、制卷、阅卷,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笔试时间:2011年7月9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牟定一中。

公布考试成绩时间:2011年7月20日。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将对毕业生个人信息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8月1日。

资格复审是对毕业生所持证件材料的再次审查,届时若有资料不符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按照本县的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县没有递补人员的岗位可由州(市)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递补。

2.面试形式:由县特岗 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州教育局人事科有关要求组织面试考官,按省特岗办的面试要求进行,以分学科说课或讲课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等于总成绩。

3.面试时间:2011年8月6日—7日。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于8月6日上午8:00到牟定县茅阳二小报到,不按时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县特岗 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和考试成绩向省特岗办上报拟聘用人员名单,省特岗办根据下达的指标批准聘用人员名单,县特岗办组织聘用人员按招考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六、录取及审批

考试、面试和体检合格的,按报考人员综合得分按岗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厅、省人事厅批准聘用,由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七、特岗教师待遇及管理

被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的待遇及管理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云教人〔2009〕44号)精神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考试、教务工作。

(二)不按时领证、考试、面试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考试、录取工作在云南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教师岗位计划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并自觉接受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联系单位:牟定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878—5211071

牟定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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