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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空缺及专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招聘50名特岗教师,充实到现有教师队伍。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 年特岗 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5〕1号)精神,为做好我县今年“特岗计划” 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上林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教育局。招聘工作由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名额
县(市、区) | 学校类别 | 分 学 科 教 师 岗 位 计 划 | ||||||||||||||
合计 | 思想品德 | 语文 | 数学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历史 | 地理 | 英语 | 信息技术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心理学 | ||
上林县 | 农村初中 | 10 | 1 | 2 | 4 | 3 | ||||||||||
农村小学 | 40 | 13 | 13 | 4 | 4 | 4 | 2 | |||||||||
合计 | 50 | 1 | 15 | 17 | 7 | 4 | 4 | 2 |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报考2015年上林县“特岗计划”教师并通过自治区教育厅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招聘方式、程序
招聘工作由验证复审、面试、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集中培训与考试、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组成。
(一)验证复审
根据教育厅公布的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名单,对应聘者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进行验证复审。
1.时间:2015年7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上林县教育局二楼多媒体室(上林县大丰镇林康路7号),联系电话:0771-5220319,0771-5216823。
3.验证复审内容: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专科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师范类的有关证明材料。对尚未领到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可在规定的招聘时间内补验。
(2)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
(3)毕业成绩单。
(4)各类获奖证书或发表的作品。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和个人求职材料(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原实习学校的证明)。
(6)提交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交:①2015年上林县特岗教师应聘人员登记表(此表见本方案附件2,用A4纸打印)1份;②近期免冠1寸(蓝底)2张(背面用铅笔标注姓名及报考岗位)。
(7)以上需查验的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复印件签上本人姓名,按上述复审内容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规定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逾期不参加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面试试题命制
面试试题委托南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命制,或由县教研室组织我县骨干教师命制。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程序:
1.面试时间:2015年7月24日。参加面试人员必须在2015年7月24日上午7:30—8:00分到候考室进行抽签面试。
2.面试地点:上林县民族中学(上林县大丰镇新丰路70号 )。
3.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审题5分钟,答题10分钟)。
4.评委组成:每个评委小组由7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5.评委根据应聘者面试情况,评委按照面试的各项内容和要求进行测评;每个考生面试完毕后,评委在面试评分表打分(如面试评分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评委必须在评分表中说明具体理由)。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59分及以下)的应聘者,不能作为拟聘对象。
6.公布成绩后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聘人员(如有拟聘人员末名考生成绩并列者,在不超出招聘计划的条件下同时录取;若不能同时录取则按以下顺序录取:①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②学历层次高者;③师范类毕业生;④非师范类持有教师资格证;⑤同类专业以在校专业成绩、实习成绩、获奖情况确定)。确定拟聘名单后,如有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则在每个岗位学科落选名单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1.对确定拟聘人员,由上林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参加统一体检。根据医疗部门的鉴定认定合格和不合格。接受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造成体检人员名额空缺的,在参加同一岗位竞争的人员中择优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上林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 体检时间、地点:体检人员请于2015年7月25日上午8:00到上林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3.体检人员的体检费用先行自理。被聘用人员到岗服务期满一年以上,由县财政退还体检费。
(五)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及公示
确定拟聘名单后,如果有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则在每个岗位学科落选名单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于2015年7月27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由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编办审核通过后在广西特岗 网(http://tgjs.gxedu.gov.cn/)予以公示。
五、集中培训与考试
按照自治区的要求由各设岗县(市、区)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集中培训在2015年8月24日上午完成(培训时间120个学时)。
六、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根据自治区的有关文件规定各设岗县人社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在编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8月24日下午,按面试成绩和原报岗位科目竞聘学校岗位,并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由高分考生优先选择岗位学校。岗位确定后,由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招聘经费
本次招聘特设岗位教师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根据实际需要划拨。此方案审定后,我局将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及招聘经费预算报政府审定。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关于做好2015 年特岗 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5〕1号)执行。
联系电话:0771—5220319,0771-5216823(上林县教育局)
上林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5年7月13日
温馨提示:
《2015年上林县特岗教师应聘人员登记表.doc》来源于广西教师教育网,最近更新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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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查看广西特岗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