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6-25来源: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一、 办学属性及层次: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二、 办学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源北路1268号,邮编 650106。

三、 录取规则:

(一) 严格按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遵循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通知的精神,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同一志愿考生分别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 录取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录取方式进行。

(三) 学院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一视同仁。对报考同一专业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办法是:在满足第一志愿考生的情况下,依次按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以及服从志愿的顺序进行录取。

(四) 录取时,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相关分数(理工类:数学-英语排序;文史类:语文-英语排序)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自然退档处理。

(五) 我院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招办的有关加分规定。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建筑类专业均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七) 男女生比例不限。

(八) 对体育、艺术特长生根据各地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优先录取。

(九)外语要求:

1.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95分;口试应达到B级(或4分、优良以上);

2.报考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文综不低于150分,语文不低于90分,外语笔试不低于80分,口试应达到B级(或4分、优良以上);

3.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外语笔试不低于80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应在B级(或4分、优良以上)。

(十) 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开设绘图类、设计类课程,报考生应有一定绘画基础,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四、学制和文凭

学院实行学分制管理,学制为四年(建筑学、城市规划两专业为五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按教育部规定颁发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毕业证书,经毕业证书电子注册进入国家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认证网。经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管理条例》和《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规定的毕业生,由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士学位证书。

五、学费

按云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我校学费标准收费。

六、招生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城市规划、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给水排水工程、测绘工程;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英语、对外汉语;法学等18个专业。

七、奖、贷、助学措施

学院设有多项奖、助学金,总授奖比例达到在校生总人数的20%以上。助学贷款按照学生户口所在地相关政策执行。

八、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 0871-8356083、8328761、8353209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网址:www.oxbridge.cn     E-mail:academic@oxbridge.cn

九、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十、本章程解释权属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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