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海省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笔试成绩公布和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2015-07-11来源: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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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现将2015年全省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的笔试成绩进行公布,未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的笔试成绩由考生通过“个人笔试成绩查询”链接自行查询。现将有关现场资格审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根据“2015年青海省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招聘岗位与报考人员达到1:3比例的按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且笔试成绩在35分以上的也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一)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务必于2015年7月14日至17日持相关材料到各市州查验证件。同时,对按照“少数民族”享受加分的考生要进行加分条件审核,凡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要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列名次。

考生注意:逾期不来现场资格审查的、审查未通过的均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二)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携带的相关证件。

1.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按生源地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以及生源地的相关证明、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按各类服务项目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各类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的相关证明、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按本省院校毕业生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本省院校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按退役士兵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以及退伍证明、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临聘人员年龄超过35岁的,须携带由所在卫生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卫生、人社部门出具的临聘(同工同酬)相关证明并注明临聘时间,其中省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应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人事处出具的临时聘用证明并注明临聘时间(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卫生事业单位的委托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证明)。

7.报考医生和护理岗位的考生,取得相应医师或护士资格的,要携带相应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未取得相应医师或护士资格的,须提供能报考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或护士资格所需的相应学历证书。

(三)现场资格审查中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空缺岗位原则上只递补一次,递补通知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予以公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三、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电话

请考生按所报考地区及时到以下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西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971-6163863(地址:西宁市南川西路52号四楼会议室)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2-8612947

海北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970-8642071(地址:州政府大楼二楼204房间)

海西州人事考试中心 0977-8224877,8222882

海南州人事考试中心 0974-8513856,8512275

黄南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973-8721646

果洛州人事考试中心 0975-8389166

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6-8826922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7月10日

一、个人详细成绩查询(点击此处查询)

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示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www.qhpta.com/html/8/Content1904.html

更多信息请查看青海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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