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靖西县2015年特岗教师面试(试讲)工作实施方案
2015-07-10来源:广西教师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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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特岗 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5〕1号)精神,2015年特岗 面试(试讲)工作由各设岗县教育、人社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为了确保我县面试(试讲)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面试(试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考点面试(试讲)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组 长:陆 伟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梁 冰 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许 信 县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副局长

庞 剑 县教育局副局长

黄恩飘 县人社局副局长

段水芳 县教育局副局长

周刚果 县教育局副局长

黄国文 县教育工委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梁 冰同志兼任,成员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编委办、财政局、公安局、卫计局、电力公司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面试(试讲)具体事务。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分学科进行。

三、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7月8—9日(2天)正常上班时间进行,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百色市靖西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资格复审考生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其它个人求职材料。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试讲)对象

参加面试(试讲)人员为报考靖西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确认进入面试(试讲)考核的人员。

五、面试(试讲)时间及地点

面试(试讲)时间:2015年7月18日(星期六)。开考时间为当天上午8:00(第一个岗位第一位考生进入备课室)正式开始,一天内完成。

面试(试讲)地点:百色市靖西县第二中学。

六、面试(试讲)评委

按照有关规定,每个面试(试讲)考场评委要求具备中级职称两年(含两年)以上,严格实行面试(试讲)评委候选人差额“抽签”制度。

七、面试(试讲)方式和内容

(一)面试(试讲)方式:本次面试招聘活动的中小学岗位统一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距开考前5分钟,各评委小组根据招聘单位提供的相应学科教材范围进行按岗位先后顺序分层次、分科目现场命题。考生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职校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20分钟。

(二)试讲内容:初中各学科试讲教材为靖西县现行使用的八年级下册(其中化学学科试讲教材为靖西县现行使用九年级教材);小学各学科试讲教材为靖西县现行使用的五年级下册。

(三)小学语文 岗位考生将分成3个考场进行试讲,由全体考生在面试(试讲)当天抽签确认考场,3个考场共招聘小学语文教师70名:第一考场招聘教师23名,第二考场招聘教师23名,第三考场招聘教师24名。招聘入围人员按每个考场招聘岗位数的试讲成绩总分从高到低选聘,选聘满本考场招聘岗位职数为止。

(四)小学数学 岗位考生将分成2个考场进行试讲,由全体考生在面试(试讲)当天抽签确认考场,2个考场共招聘小学数学教师40名:每个考场招聘教师20名。招聘入围人员按每个考场招聘岗位数的试讲成绩总分从高到低选聘,选聘满本考场招聘岗位职数为止。

八、评分标准及评定办法

(一)评分标准:面试(试讲)成绩分值都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试讲)成绩不合格者,不能作为拟聘对象。

(二)评定办法:每位评委根据考生的面试(试讲)情况 ,在《靖西县2015年度招聘特岗教师岗位适应性测评(试讲)评分表》上逐项评分,并计算总得分。对各位评委所给分数,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得分的平均值作为该要素最后得分;各要素最后得分之和作为考生面试(试讲)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在所有考场全部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九、面试(试讲)组织实施

(一)人员培训及管理

考前一天,对评委、考务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工作职责、操作程序、工作纪律及要求等。评委还重点培训测试技术和评分标准。面试(试讲)期间,对评委和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面试(试讲)程序及要求

1.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试讲)。

2.面试(试讲)评委于当天上午7:10到指定地点集中,进行考场抽签。

3.各考场评委小组于面试(试讲)当天7:40进入考场,8:00进行第一个岗位的试讲题目命题。

4.考生要在面试(试讲)当天上午7:20报到,凭身份证进入候考室。7:50开始抽签(先抽科目序号,再抽面试入场序号),按抽签确定的序号依序参加面试(试讲)。面试(试讲)当天上午7:50前考生必须进入候考室,7:50后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试讲)资格处理,剩余签号为该考生缺考面试(试讲)序号。不带身份证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

5.考务工作人员于面试(试讲)当天7:10前必须到达考点考务室报到,做好面试(试讲)前的准备工作。

6.面试(试讲)当天8:00按抽签序号第一个科目第一位考生开始到备课室进行备课;8:15第一个科目第二位考生开始到备课室进行备课;依次每隔15分钟安排一名考生进入备课室进行备课。

7.试讲当天8:20专职引导员从备课室引导抽签序号第一科目第一位考生进入考场参加试讲。试讲在主评委的引导下进行,其他评委不作提问。专职引导员经考场主评委同意后方从备课室引导下一位考生进入考场试讲。考生面试(试讲)结束后按离场指示进入考后休息室或离开考场(必须走出警戒线)。

考生面试(试讲)当天午餐统一安排。

(三)职责及要求

所有评委和考务工作人员、监督人员要严格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做好面试(试讲)准备工作;不得擅离考场,禁止与无关人员接触或进行与面试(试讲)无关的活动;服从考务安排,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工作。

十、面试(试讲)工作纪律要求

(一)面试(试讲)工作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和《2015年度百色市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教师公告》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县教育、人社纪检组派员进行全程监督,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场监督。

(二)招聘主管部门不得向面试(试讲)评委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评委见面。严格实行面试(试讲)评委与考生“双抽签”制度。评委按考生面试(试讲)序号给予评分。考生在面试(试讲)过程中不得向评委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凡透露的,扣减面试(试讲)成绩的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试讲)成绩。

(三)面试(试讲)评委、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四)对违反操作规定,泄密失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面试(试讲)评委、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必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对违反面试(试讲)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试讲)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六)所有面试(试讲)原始资料,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存档备查。

靖西县教育局

靖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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