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西双版纳州考试录用公务员
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资格复审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对2015年度西双版纳州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安排(不含法检系统岗位)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7月14日—7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二、资格复审的地点
资格复审地点设在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易武路17号)。
三、资格复审对象
2015年西双版纳州考录普通公务员岗位首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含省直管驻我州单位,不含法检系统岗位),具体名单查看附件或云南省 录用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
四、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需打印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报考人员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
(二)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须提供户口薄(有户籍迁移记录的户口薄)或报考单位所在州(市)的户籍证明。
(三)资格复审时仍为事业、国有企业单位人员的,必须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四)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服务地主管部门开具的服务期满的证明,如已结束服务但继续聘用或者现有正式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要出具现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服务期满的证明如下: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云南省大学生村官定向考录(招聘)推荐表》。
2、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3、云南省招募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在云南省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除服务证或聘用证外,聘用主管单位开具的包含服务期及考核结果的说明,也可视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五)其他可以证明在报名时所填写报考信息的证件(会计从业资格证等)或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及要求请详阅云南省 录用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的《云南省2015年 录用相关文件》。
五、审核确认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审核单位须在其提交的笔试准考证上盖上资格复审合格章。盖了合格章的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审核单位留存。
六、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是对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承诺参加后续考录环节意愿的再次确认。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应按时登录报名系统,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确认。未确认放弃的人员,按其参加资格复审所表达的意愿,视为承诺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已进行网上确认(含未确认放弃)的人员,出现违反承诺行为的,将按网上确认承诺书所述规则进行相应处理。
网上确认时间:2015年7月24日9:00—7月26日24:00。
确认核对时间:2015年7月27日9:00—7月28日24:00。
具体规定请阅公告及常见问题解答。
面试及其他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七、提醒事项
(一)由于网络报名阶段已经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岗位招考条件做过审核且比对合格,所以后期现场的资格复审不再用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招考条件进行比对,只进行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一致性的比对及对证明材料真实性的审验,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二)按公告要求,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三)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审核单位将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2次后,合格人数仍无法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网上确认。递补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
(四)提醒广大考生,认真及时地阅读通知、公告及所有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资格复审通知、递补通知、面试通知等重要考试信息通知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无法进入后续环节的相关后果。
咨询电话:0691-2123744,2130953。
西双版纳州公务员局
2015年7月8日
在线查阅:西双版纳州2015年考录公务员普通岗位首批资格复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