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简章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1]14号)文件精神,现将红河州2011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的招聘办法公告如下:
一、职位设置
2011年红河州为红河、元阳、绿春、金平、屏边、石屏、泸西、蒙自、弥勒、建水、个旧等十一县市设置“特岗计划”1012个,其中,农村初中教师岗位405个,小学教师岗位 607个。具体职位设置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及范围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
2. 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从事“特岗计划”教师工作。
3.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3)取得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要求。
5、符合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应聘英语、音、体、美学科教师的,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
6、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验证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23日—6月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红河州人才网(http://www. hhzrc.cn )报名。考生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二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本人承担。
3. 验证办法:笔试结束后,我州将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现场验证时间及地点,验证时提供以下材料:(1)应聘毕业生在云南教育网下载《2011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一式两份,应届生交所在学校的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现场验证时提交。(2)交验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留复印件备查;(3)交小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4张。
4.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1)有政治劣迹或政治历史不清的;(2)有违纪违法行为的;(3)在聘的特岗教师。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办法进行。笔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州级组织考试。面试由州级或相关县市组织。
(一)笔试考试
1、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 考试大纲》(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正平考试中心有书售)。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
2、笔试科目:按应聘小学、初中教师岗位分层次分学科进行闭卷考试。小学为7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初中为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英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13个学科。试题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3.笔试时间:2011年7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蒙自县,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准考证》发放时间:《准考证》请于7月2日至7月8日登录红河州人才网(http://www. hhzrc.cn )打印。
6、评卷及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由云南省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评阅试卷。在红河教育网站(/)和红河州人才网(http://www. hhzrc.cn )上公布分数。
7、需查分者,到州教育局人事科登记和填写查分单,统一由州招考领导小组报省特岗办查分。
(二)面试及体检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成绩60分以上,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各学科岗位数1:1.2比例初定各县市面试人员(只设1个岗位的,取前2名进入面试;只设2个岗位的,取前3名进入面试),面试人员报经省特岗办审核确定后,在红河教育网和红河人才网上公布面试名单以及验证时间、地点和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对验证时审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从报考本县市的岗位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面试重点考察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加笔试成绩为考生总成绩。
2、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数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经省特岗办核准,并由红河州招考领导小组指定一家县级以上医院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聘。
五、审批及聘用办法
1、对经省特岗办批准的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无举报即可报省特岗领导小组审批聘用。
2、8月下旬受聘教师与各有关县教育局按要求签定“特岗计划”聘用合同。
3.政审由报考者档案所在院校、人才交流中心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六、有关政策
1、按云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贯彻执行教育部等四部委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办理。
2、未能聘用的本科毕业生,若南部5县(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屏边)所设学科岗位有缺额,本人愿意,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划定分数线进入面试,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调整到5县聘用。
七、有关要求
1、考生对本人所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真实性负责,如证件材料发现虚假不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凡公告规定验证时间不到场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3、招考工作在云南省“特岗计划”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社会监督。
九、其它
1. 本简章由红河州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2.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红河州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地址:云南省蒙自县天马西路红河州行政中心C517室、C518室。
联系电话:(0873)3732150、3732149
红河州教育局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官方下载:红河州2011年特岗 岗位执行计划表
注:下载后,该Excel表中含有汇总表及红河州各县市区的岗位执行计划表共12个工作表,请仔细查阅。
全部附件(在线浏览):
红河州2011年特岗 岗位执行计划表(县市区)(含红河州11个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