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07-06来源:扬州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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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5]26号)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1、报名条件:

凡自愿从事会计工作,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3号)第八条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时间:

2015年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7月16日9点至7月21日17点。

二、考试时间:

2015年下半年考试时间:10月15日至11月13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三、考试地点:

扬州市财会服务中心(扬子江北路471号)。

四、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3个科目。

以上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

五、报名程序:

1、所有考生网上报名须访问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统一入口,包括考生报名后期的所有操作。访问方式有两种:(1)访问江苏省财政厅网站(www.jscz.gov.cn),点击首页右下角窗口“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或进入首页后点击【网上办事】栏目中的“会计管理”,然后点击“会计报名”栏目下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即可进入报名网站。(2)直接访问报名网址:http://kj.jscz.gov.cn/cityaccount/city.jsp。

此外考生也可访问“扬州市财政局网站” (http://czj.yangzhou.gov.cn/)点击“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漂浮窗口进行链接。

2.考生进入报名网址首页后先注册、登陆。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册时需要信息:用户名、密码、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学历、邮箱。注意:姓名、证件号码、邮箱用于用户名和密码的找回,务必确保这三个属性的正确性。注册成功后即可用注册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3.在报名期间登录系统成功后,先选择考区,然后通过《考生报名》模块进行报名,流程为:阅读考生须知→选择考试科目、考点、日期→网上缴费,必须在一小时内完成缴费,否则考生选择的考点和考试日期信息将与考生解除绑定,考生需重新选择考点和考试日期进行报名缴费。报名成功后不予退费。

4、所有考生不需进行资格审核。如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下述时间凭身份证和“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到扬州扬子江北路471号,财会服务中心内财会教育中心办公室领取。领取时间:8月3日至8月21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六、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11〕47号)核定的收费标准,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珠算每人30元。

七、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使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题库(新版)进行考试。

2015年7月6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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