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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5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2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被用人单位聘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100名,由历城区教育局按照学段学科统一招聘,主要安置在农村学校。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15年历城区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笔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日—7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济南市历城教师进修学校(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6号,华信路与花园路交叉路口南行100米路东)。
3.提交报名材料。需要应聘人员登陆历城区政府网站(www.licheng.gov.cn)和历城区教育局网站(www.lcjy.sd.cn)下载《2015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打印空表,本人手写,上交原件。
4.应聘者持身份证到现场报名,报名结束后,交纳笔试考务费,领取笔试准考证。
5.每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应聘申报,不得兼报,兼报者取消其报名应聘资格。各学科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至少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现场报名结束后的第一天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的机会。
(二)定向招聘
符合定向招聘报考条件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也可以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普通岗位,但两类岗位不能同时兼报。因定向岗位应聘人员未能达到报名比例或放弃聘用资格而取消的招聘计划,可调整为对应学段同学科的普通招聘计划。即小学语文教师B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到小学语文教师A岗位,小学数学教师B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到小学数学教师A岗位。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当即在报名点提供上述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材料,最迟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日下午16:30,过时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资格。符合定向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经历城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将在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局网站(www.lcjy.sd.cn)进行公示。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改及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
(二)面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别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历城区政府网站(www.licheng.gov.cn)和历城区教育局网站(www.lcjy.sd.cn)上公布。
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审查资格、交纳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范围。
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每场次均设社会监督席进行监督,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现场公布成绩。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参加面试。音乐、美术、体育的面试先进行技能考试,再说课,技能考试要求见附件4。
(三)资格审查
需要审查的材料有: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非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本人《就业报到证》原件和毕业证,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科段的毕业证;③教师资格证(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性质属师范类的证明);④留学回国人员应聘者,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⑤已被用人单位聘用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现聘用单位签章同意应聘的介绍信(报名者本人手写加备注:由报考者ⅹⅹⅹ本人提供),应聘人员现场提交上述所需审查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必查材料的复印件(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后提交)。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交的材料如有虚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音乐、美术、体育学科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技能成绩占40%、面试说课成绩占20%的比例。其他学科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说课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技能成绩、笔试成绩、面试说课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说课,按面试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人员空缺,实行人员递补,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和考试总成绩在历城区政府网站(www.licheng.gov.cn)和历城区教育局网站(www.lcjy.sd.cn)上公布。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由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历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县级以上医院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参加历城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处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以及因各种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空缺,经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历城区教育局批准,可从同学科招聘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历城区政府网站(www.licheng.gov.cn)和历城区教育局网站(www.lcjy.sd.cn)上公示,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发放《招聘通知书》。历城区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从同学科招聘岗位考察体检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签订协议后,受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工作单位。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考试交费、办理减免考试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笔试费40元,面试费70元。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后,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笔试报名现场或者资格审核现场进行申请确认和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的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历城区教育局人事科
招聘咨询电话:0531-8806606388115030
十、其他
1.有关重大事项均在历城区政府网站(www.licheng.gov.cn)和历城区教育局网站(www.lcjy.sd.cn)中下发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务必适时查询相关通知,同时保持电话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招聘现场报名地点周围交通道路狭窄拥挤,无停车场且无人看管车辆,请务必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历城区教育局
2015年6月24日
温馨提示:
以上附件来源于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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