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1-05-04来源: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处)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馆(处)合一体制,隶属昆明市规划局。

昆明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是国家一级城建档案馆,主要职责包括:宣传贯彻城建档案工作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需要起草有关规章制度,经报批后实施;收集和保管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当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和有关资料;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做好城建档案的编撰与利用;采用新技术推进城建档案管理现代化,面向社会提供档案咨询服务;对全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作为一个门类齐全、专业配套、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的城建档案信息中心,昆明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正在为昆明市城市规划、建设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有志于城建档案事业的人士前来报考。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1、本次招聘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吃苦耐劳;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含1981年6月1日);

(7)身体健康;

(8)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注: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2、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1)财务岗位

招聘人数:1人

学历要求:本科及其以上

专业要求:财务管理、会计学或其它适合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财务类专业

(2)计算机系统开发及维护岗位

招聘人数:1人

学历要求:本科及其以上

专业要求:计算机应用及维护、信息与计算机科学、计算机应用技术、数据库应用及信息管理或其它系统软件开发及数据库管理类计算机专业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报名,不得代报。

2、报名时间:2011年5月17日至5月25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0—17:00

3、报名地点:昆明市新迎小区文艺路市城建档案馆4楼办公室

4、联系人:王云鸥 徐志红 联系电话:3319476

5、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在职人员须持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交近期同底免冠半寸照片5张。

(二)资格审查

由昆明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每个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不低于4:1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 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电话

时间:2011年5月30日-5月3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地点:昆明市新迎小区文艺路城建档案馆4楼办公室

联系人:王云鸥 徐志红

联系电话:3319476

2、考试方式、科目的范围

笔试为闭卷考形式,内容包含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

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管理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不指定教材。

专业知识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不指定教材。

3、考试时间:

财务岗位:

2011年6月1日上午9:00—12:00

计算机系统开发及维护岗位:

2011年6月1日上午9:00—12:00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试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得低于2: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将相应取消该招聘岗位。

面试采取问答和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1、面试时间:

2011年6月21日上午9:30—12:00

下午14:00—17:00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考生请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内到达考场,正式考试开始15分钟内未到达者试为放弃。考场纪律详见准考证。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及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信息港、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及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信息港、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在及格分数线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六、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达到及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分别在昆明信息港、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由昆明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简章由昆明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负责解释。

十、监督电话: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3192326

昆明市规划局人事处:3189961

昆明市规划局监察室:3175666

昆明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

2011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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