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人力资源,优化人员结构,激发和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意见》(耿发〔2013〕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县直属学校教师岗位进行公开竞聘。现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
(一)耿马县城关完小8个岗位:语文岗位4个、数学岗位4个。
(二)耿马县五华民小6个岗位:语文岗位3个、数学岗位3个。
(三)孟定国门学校3个岗位:语文岗位2个、数学岗位1个。
(四)孟定城关完小4个岗位:语文岗位2个、数学岗位2个。
(五)县幼儿园8个岗位:其中面向学前教育专业 4人,面向近三年来在幼儿园或学前班任教 4人。
二、竞聘范围
教龄3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近3年(2013-2015年)教学成绩(按乡镇排名):孟定镇每年统测均在前20名,耿马、勐撒、勐永镇每年统测均在前15名,四排山乡、贺派乡每年统测均在前10名,大兴乡、芒洪乡、勐简乡每年统测均在前5名者具有报名资格。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技能;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意识,爱岗敬业,热爱学生;
3.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
(二)岗位条件
1.具备与所报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学历条件: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所竞聘岗位的知识基础和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聘
1.近五年内受到处分或通报批评的;
2.违反学校管理制度,情节较严重的;
3.违背师德师风规定的。
四、竞聘办法及程序
竞聘者在招聘学校报名,由招聘学校对证书和教学成绩进行审核。招聘学校将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报县教育局复审,由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
(一)报名时间:7月26日—27日。
(二)报名地点:各招聘学校。
(三)报名时提交如下材料:
1.《2015年耿马自治县教师竞聘报名表》一份;
2.毕业证书原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4.近三年所教学科统测成绩证明(由教办开具)。
(四)资格审查
7月27日前完成资格初审,7月28日完成资格复审。
(五)笔试
7月29日进行笔试,总分100分。主要内容为:小学语文、数学基础知识占70%;教育法律法规知识、教师职业道德及师德师风相关知识占30%(小学岗位、幼儿园岗位用同一份试题)。笔试后每个岗位以1:1.5的比例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选。
(六)教学能力测试
7月30日进行教学能力测试,测试采取“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说课占60%、答辩占40%。说课及答辩时间共计15分钟。
应聘者按应聘学科现场抽取说课内容(小学五年级教材),准备30分钟后说课;说课结束后抽取2个问题进行答辩。
评委从评委库中现场抽取,每组7名评委,应聘者测试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40%。
六、其它事项
(一)中学教师不得参与小学岗位竞聘。
(二)各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不开展竞聘,由学校在近3年教学成绩达到本次报名条件者中提名,县教育局审核并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选调。
(三)竞聘教师所提供材料不真实的取消竞聘资格。教办及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不真实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经办人责任。
(四)竞聘全过程阳光操作,竞聘结果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五)邀请县纪委第三纪工委和县人社局派员对竞聘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指导。
耿马自治县教师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