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华侨大学境外优秀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2015-06-16来源:华侨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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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体现华侨大学“为侨服务、传播中华文化”的办学宗旨,培养境外优秀学生,传递国家对广大海外华侨华人及港澳台同胞的 关心与关怀,鼓励更多优秀的港澳台侨及华人青年来华侨大学求学深造,学校决定设立华侨大学境外优秀新生奖学金。   华侨大学境外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与资助对象为:新入学就读本科(不包含预科)的港澳台侨及华人青年学生。

华侨大学境外优秀新生奖学金奖项设置:

(1)华侨大学港澳台侨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

(2)华侨大学留学生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具体发放金额、申请条件及评选方法请见下表:

一、港澳台侨优秀新生奖学金

级别 奖金额度 申请条件及评选方法
教育部联招考试 两校联招考试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 台湾学测 主要学科单科或单项比赛类 其他类
特等奖 60000元/人 名列文理科考生各前10名(含第10名)者。 名列文理科考生各前3名(含第3名)者。 4科核心科目总积分在20分及以上者。 成绩达到顶标者且成绩优异并通过审核者。 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异,个人在主要学科单科或单项比赛获得国家奖项一等奖的,并得到相关教育机构或我校海外招生处推荐入学的港澳台侨学生。  
一等奖 40000元/人 名列文理科考生各前30名(含第30名)者。 名列文理科考生各前10名(含第10名)者。 4科核心科目总积分在18分及以上者。 成绩达到顶标者 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良,个人在主要学科单科或单项比赛获得国家或港澳台地区级奖项一等奖的,并得到相关教育机构或我校海外招生处推荐入学者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异。 2.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秀,担任学校校级以上重要学生干部,并得到所在中学校长推荐者。
二等奖 25000元/人 成绩达470分及470分以上者 成绩达470分及470分以上者 4科核心科目总积分在16分及16分以上者。 成绩达到前标以上者 中学阶段学习成绩良好,个人在学科单科或单项比赛获得国家或港澳台地区级奖项二等奖的,并得到相关教育机构或我校海外招生处推荐入学者。 2.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良,担任学校校级重要学生干部,并得到所在中学校长推荐者。3.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并得到相关教育机构或我校海外招生处推荐入学者。
三等奖 10000元/人 成绩达450分及450分以上者 成绩达450分及450分以上者 4科核心科目总积分在14分及以上者。   中学阶段学习成绩良好,个人在学科单科或单项比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并得到相关教育机构或我校海外招生处推荐入学者。 1.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良,经校长或相关海外招生处推荐入读我校的台湾学生。2.中学阶段学习成绩良好,担任学校校级主要学生干部,并得到所在中学校长推荐者。3.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秀,经校长保送入读我校的港澳学生。在科学、体育、音乐、舞蹈、美术等方面有特长,并获得所在国家(地区)重要奖项者。4.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良,得到相关教育机构或我校海外招生处推荐入学者。

二、留学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级别 奖金额度 申请条件及评选方法
马来西亚独中统考(或STPM考试成绩相当的) 主要学科单科或单项比赛类 海外招生处推荐或重要学生干部
特等奖 80000元/人 五门必考科目成绩在5点(含5点)以内者。 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异,个人在主要学科单科或单项比赛获得所在国家奖项一等奖的,并得到相关教育机构或我校海外招生处推荐入学者 中学阶段学习成绩极为优异,并得到相关教育机构或我校海外招生处推荐入学者。
一等奖 60000元/人 五门必考科目成绩在8点(含8点)以内者。 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个人在学科单科或单项比赛获得所在国奖项二等奖的,并得到相关教育机构或我校海外招生处推荐入学者。 1.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并得到相关教育机构或我校海外招生处推荐入学者。2.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秀,担任学校校级以上重要学生干部,并得到所在中学校长推荐者。
二等奖 40000元/人 五门必考科目成绩在10点(含10点)以内者。 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个人在学科单科或单项比赛获得所在国奖项三等奖的,并得到相关教育机构或我校海外招生处推荐入学者。 1.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并得到相关教育机构或我校海外招生处推荐入学者。2.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良,担任学校校级重要学生干部,并得到所在中学校长推荐者。
三等奖 20000元/人 五门必具科目成绩在18点(含18点)以内者。 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并得到相关教育机构或我校海外招生处推荐入学者。 1.中学阶段学习成绩良好,担任学校校级主要学生干部,并得到所在中学校长推荐者。2.在科学、体育、音乐、舞蹈、美术等方面有特长,并获得所在国家(地区)重要奖项者。

华侨大学境外优秀新生奖学金的申请与评审

1.申请时间  每年3月1日—7月31日。

2.申请与评审

申请人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华侨大学境外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表”,并向华侨大学招生处提出申请。华侨大学招生处组织评审,评审结果由华侨大学招生处于评审工作结束一周内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到校报到时,凭“境外优秀新生奖学金获奖通知书”办理相关的手续。

3.实行年度复核,鼓励学生勤奋学习

为了最大程度保证获奖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表率作用,学校对奖学金获得者进行年度复核。从第二学年开始复核获奖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学习成绩合格并且该学年未受到学校处分的学生可以继续获得奖学金发放。华侨大学境外优秀新生奖学金的发放

获得境外优秀新生奖学金的学生入学前由招生处确定等级,新生入学交纳学费及住宿费后将奖学金发放给新生。其后三年由招生处组织学院及相关单位进行年度复核,复核通过的学生按年度发放奖学金。

华侨大学境外优秀新生奖学金将平均按4年发放,其中第一年获得的奖学金在入学报到时凭“境外优秀新生奖学金获奖通知书”,用所获奖学金抵扣学费及住宿费,抵扣后的剩余部分将一次性划入学生个人账户。其后三年的奖学金将由学生填写“华侨大学境外优秀新生奖学金复核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后报招生处组织复核,复核通过后由财务处于当年11月之前一次性划入学生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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