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2015-06-14来源:苏州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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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是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00年的东吴大学。苏州大学现有26个博士后流动站、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4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2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苏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前身是1964年建立的苏州医学院卫生系,主要为国防、核工业系统培养既掌握预防医学的理论和方法,又有放射医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高级专业人才。在近50年的学科建设过程中,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始终与放射医学紧密结合,以放射医学国家重点学科、江苏省和国防科工委重点学科以及江苏省放射医学与防护重点实验室为依托,形成了鲜明的“核”特色。在科学研究方面,将影响公众健康的环境有害因素,包括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以及重要疾病预防控制作为主要的研究方向,开展了一系列有特色、有深度的研究工作,为国家和地方的公共卫生、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本学科现设有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博士后流动站,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二级学科博士点覆盖率达100%),同时设有预防医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及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点。在90位专职教师队伍中,有包括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在内的教授21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9名,博士生指导教师14名,已经形成了一支专业覆盖面广(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社会医学与卫生管理学、放射卫生与辐射防护学等)、职称与年龄结构合理、富有活力和进取精神的学科梯队。在科学研究方面,已形成辐射与时间毒理学、慢性病流行病学、职业与环境危害效应和评价、电离辐射的危害与防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机管理五个稳定的研究方向,承担了包括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子项目、国防基础科研重点项目、世界卫生组织合作项目、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资助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43项。近5年到帐科研经费总计2491万元,其中纵向科研经费1115万元;发表SCI、ISTP源期刊论文89篇;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5项。近5年共招收博士研究生54名、硕士研究生204名;共授予博士学位25人(包括目前已离退休导师培养博士生),硕士学位141人。

近五年来,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紧跟国际研究热点和发展方向,面向医疗卫生事业、核工业、国防事业和经济建设主战场,开展了应用性、开发性和特色性研究,已形成五大研究方向。目前,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正在培养更多具有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和放射医学专业背景的复合型高级人才,为我国特别是江苏省的公共卫生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公共卫生及有志从事公共卫生事业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生名额:75人。

三、报名手续(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6月23日—7月11日。考生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填写、提交考试报名信息,网上缴纳统考科目报名考试费,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一。由于苏州大学考点容量有限,请报考苏州大学的各位考生尽量提前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已经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本人亲自于7月12日—15日9:00—16:00到网报指定现场确认点审核报考信息、校验二代身份证件、签字确认考试报名信息等(苏州大学报名点的现场确认地点: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大学北校区工科楼一楼)。

在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3个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考生须认真核对报考信息,所填信息应真实、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得报考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四、考试工作

1、初试:初试科目为公共卫生综合(流行病学基础占60%,公共卫生和社会医学占40%)和英语。初试考试时间:10月25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二。考生务必于10月15日后登录学位网下载全国联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2、复试:初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由各学院(部)通知参加复试。复试科目:政治理论、综合面试。

五、资格审查及录取

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学院(部)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复试。根据考生初试、复试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六、学制、学习方式、培养费

1、学制:3年。2、学习方式:面授与自学相结合。3、培养费:10000元/年。

七、复习材料:(1)《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联考 大纲:《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八、联系方式

苏州大学医学部:秦老师 0512-6588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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