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大学毕业生入伍优惠政策
2011-04-20来源: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优先报名应征、体检政审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报名、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

优先审批定兵

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入伍,应届毕业生定兵后,再批准其他合格人员入伍。

优先安排、选拔使用

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符合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补偿及代偿

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考学升学优惠

退役后,享受政法招录优先、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入读硕士研究生。

就业安置优惠

退出现役后,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接收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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