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维西县2011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公告
2011-04-19来源:石屏县教育局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及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网络申报工作方案(2011年)》(云教认定〔2011〕2号)文件精神,现就维西县2011年春季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本县户籍人员。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职责权限

维西县教育局负责认定当地户籍申请人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报名时间

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具体网报时间:4月21日—5月4日全天,

五、报名方式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在网上报名、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系统,点击“网上申报”栏目,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申请人切记个人密码,以备后续查询使用)。

2.阅读“申请人必读”和“网上申报协议”(同意“网上申报协议”后才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3.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其中,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请选择本人所在县教育局。例如:维西县教育局。

4.选择“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各认定机构及其确认范围,正确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5.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6.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照片类型须为“*.jpg”,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7.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注册信息”按钮,即注册成功(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切记个人报名号,以备后续查询使用)。

8.打印表格。申请人需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设置为A4格式,请事先将该表4张A4纸按顺序翻印成1张A3纸)和《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请用A4纸打印)。

9.查阅“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0.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六、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5月9日—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17:30,逾期恕不受理。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3.随带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②由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就读学校鉴定]填写的《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③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或就读学校证明;

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档案中在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⑦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的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有效期2年);

⑧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4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带县级及县级以上的医院体检表一份。

⑨交费。据《关于转发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迪发改收费〔2008〕24号文件规定,凡需要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员,每人应交纳考试费180元。

七、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考试

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云教认定〔2011〕3号),“除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外,申请教师资格证人员均应取得《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并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和考察”的规定,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或者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均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撰写教案、试讲(上课)、面试等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定于4月28——29日,地址:维西县教育教学中心。

八、结果查询

维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87-8628083。

联系人:李树亮、李菲。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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