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富源县教育局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网络申报公告
2011-04-13来源:富源县教育局

根据省、市统一安排,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4月份启动,全部实行网络申报。为做好我县教师资格网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⒈教育系统

⑴长期在教师岗位上不具备合格学历,现已通过函授、自考等形式取得相应合格学历,至今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

⑵因工作变动,目前在初中、高中或中等专业学校教学岗位上并取得相应的合格学历,需要重新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的人员;

⑶申请高一级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⑷证书遗失,需要补办的人员。

⒉社会人员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富源籍公民均可报名申请教师资格证。

二、认定种类

⒈幼儿教师资格;

⒉小学教师资格;

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⒋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

三、日程安排

⒈报名:4月21日至5月4日,由本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

⒉资格审查:5月8日至5月10日。凡申请教师资格的,需带齐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愈期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证件:

⑴本县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⑵身份证;

⑶学历证书;

⑷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

⑸两年有效期内的“两学”考试合格证(2009年1月1日以后考试取得的)。

⒊缴费、体检、政审:5月11日至5月15日。凡资格审查合格的,领取缴费通知单、体检表、政审表,由本人到政务中心交费(180元)、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到户口所在村委会或单位政审,然后于5月15日前将缴费收据、体检表、政审表一并交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⒋教育教学能力测试:5月21日至5月22日。凡交了费、体检合格、政审合格的,可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凡未交费、或某项不合格的,不予测试。申请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由市教育局组织测试;申请幼儿、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由县教育局组织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⒌现场确认:5月23日至5月31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的,予以确认;不合格的,不予确认。

⒍结果公布:6月初,公布认定结果。

⒎证书发放:6月底,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⒏补办证书:7月11日至20日,办理补办证书业务。

四、纪律要求

⒈依法依规,掌握政策。凡不符合认定范围和条件的,一律不得受理;严格遵循教师资格认定程序,确保认定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⒉严禁弄虚作假。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教师资格认定的,一经查实,五年内不得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联系人:荣晓高

联系电话:0874—4612502

富源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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