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蒙自市2011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通知
2011-04-09来源:蒙自市教育局

市属各类学校:

根据国家教育部要求,从2011年开始,所有种类的教师资格申报统一改为网络申报。即申报人员登录教师资格申报网站,按照教师资格申报的提示,完成相关信息录入,检查核实无误后提交;在认定机构指定的信息确认时间段内,申请人到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个人申报信息现场确认;认定机构根据确认的信息,依据相关政策程序对申报人员的教师资格进行认定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我市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1年4月21日至5月4日(请自行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填报相关材料)。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5月23日至5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现场确认地点:蒙自市教育局人事科。

四、申报人员范围:全市各类学校中无教师资格的人员(含新分配的人员、代课教师等),附合申报教师资格条件的各类社会人员。

五、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最低标准二级乙等);

(四)小一寸免冠同底半身彩色照片三张,网络报名表内照片必需是同一张且自行按要求添加(尺寸114×156);

(五)本人户口册;

(六)申请表请自行打印(A3纸)

(七)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应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两年内有效)

六、原则:自愿申请。

七、收费标准:需参加课堂教学测评的人员,按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文件精神执行,即每人180元。

请各单位及时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相关人员。

未尽事宜请登陆红河州教育网http://www.jyj.hh.gov.cn/看公告。

蒙自市教育局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申请、政策咨询联系电话:3856914,联系人:杨老师。

蒙自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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