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校内征兵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5-06-04来源:镇江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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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2015年,高校夏季征兵报名工作已全面启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对象

报名对象为在校全日制专科男生(五年一贯制四、五年级学生)。

根据《关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在校生优待问题的通知》(民发[2012]193号),高校在校生应当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应征,符合征集条件的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二、报名条件

1.政治条件:应征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献身国防事业。具体标准按照上级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2.年龄:年满18周岁,对高职(专科)毕业生征集年龄可放宽至22周岁。

3.身高体重:男青年身高162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身高-110〉公斤)

4.视力: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安排

志愿入伍的学生要先和家长商量,征得同意后,直接到校保卫部征兵办公室报名。

1.报名地点:校保卫部(处),征兵办公室设在正则楼二楼203室。

2.志愿应征入伍的大学生要上预征报名平台注册,具体详情可至征兵办公室现场咨询。预征报名平台注册网址:http://zbbm.chsi.com.cn/。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8962297,13914560919。

四、优惠政策

高校在校生被批准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按照当地义务兵入伍优待金标准给被批准入伍青年家庭发给优待金。优待金标准不得低于《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军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苏发[2011]40号)规定的标准。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有关规定:在校大学生入伍后,学校为其保留学籍(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大学生在部队考军校、转士官、提干可优先考虑。学生退役后要求复学的,学校准其复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可参考的文件和网站:

《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普通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工作的通知》(苏教助〔2011〕18号)

网址:http://zbbm.chsi.com.cn

征集地方大学生应征入伍,对于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促进青年学生成长具有重要意义,是今年省、市、区各级征兵工作的重点,希望各学院、各系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把好质量关,为部队输送优秀兵员,为我国的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贡献。

镇江高专保卫部

二O一五年六月一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征兵/军转干部安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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