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舟山市普陀区择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村)任职资格复审的通知
2015-06-02来源: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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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参加择优选聘面试的考生:

根据《2015年舟山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村)任职公告》等精神,现将资格复审、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年舟山市普陀区择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村)任职面试时间为2015年6月7日(具体时间见《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时间为2015年6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5:30,地点为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四号楼西面二楼233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

随带以下材料:

《面试考生登记表》。村官考生登记表.doc点此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并贴上近期免冠2寸正照,在资格复审时上交工作人员审核。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组织部

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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