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2015-06-01来源:成都体育学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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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条件

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各研究方向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最低复试分数线见下表)。

研究方向 外语 专业一 专业二 总分
运动项目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西南民族传统体育、运动损伤防治与健康促进、体育史与体育文化传播、体育经济与产业 50 65 65 190

二、复试资格的审查

1.考生报到时,须查验复试考生的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交验学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一寸免冠照片1张。

3.提交《成都体育学院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4.硕士学位论文1本。

5.携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的科研课题、作为第一负责人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用于科研成果考核。

5.凡不按规定提交以上材料的,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复试主要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的考核。

2.专业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20分)。

3.综合业务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60%)。

通过专家面试,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能力及成果、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

4.科研成果考核(满分20分)。

根据考生提供的科研成果证明,计算科研分。最高分为20分。

5.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在本校附属医院进行。

四、录取原则及办法

1.根据各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在各研究方向内按总成绩排序,总成绩=初试折算成绩(总成绩/3)×40%+复试成绩(专业外语+科研成果+综合业务素质)×60%。

2.对考生的总成绩、科研能力、综合业务素质、拟带导师专业评语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3.综合业务素质考核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程序和时间安排

上午 下午
6月5日星期五 8:30-11:30 1.考生报到; 2.体检。 14:00-18:00 1.专业面试; 2.专业外语听力、口语面试。

六、其它事项

1、我校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请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前来参加复试,如未按时报到的考生,以放弃复试处理。

2、对于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考生所在单位要提供人事档案及政审意见,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学校将与考生单位、考生本人签定向协议书,以完善录取手续。在2015年6月30日前不能完善录取手续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

2015年5月28日

附件1 复试名单.xls  

附件2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

附件详情请查看:http://www.cdsu.edu.cn/xwgg/ggtz/2808.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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